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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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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凯滨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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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29 00:06:2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识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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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29 00:09:5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懒虫 发表于 2016-7-28 22:00
菜品,价格,消费环境,商家已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已知晓,就算想吐槽几句,应该换个方式方法。在公共网络 ...

诋毁,中文版英文版的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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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00:13:3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感谢楼主曝光,才能让更多的人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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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01:11:5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去过几次一搬搬,感觉正齐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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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02:32:2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楼主只是说了自己的遭遇,如果没夸张的话,跟你那个101条没有半毛钱关系。不曝光就会有更多人去,一个愿打愿挨,强盗逻辑,支持楼主,你是正确滴,不好的就要说出来,好的也要说出来。只说好的不说坏的,恐怕没有十全十美的商家吧。就事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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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07:45:3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tian 发表于 2016-7-29 00:03
我这是诋毁吗?只是实实在在地评论而已!难道只有好评才可以在公共平台说吗?

你说是评论,为何要修改原帖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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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07:48:5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yangzhou 发表于 2016-7-28 21:11
说的是真实那就不叫诋毁!难道就不应该有个正确的评价吗?

商家消费前已告知了消费者,后面在公共平台上来诋毁商家,这就是扭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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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07:57:2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你去消费前,商家明确告知了你,菜品,菜品价格,酒店环境,你已知晓,作为消费者应该有自己的选择权,事后在公共平台歪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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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09:35:5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不懂法律不要乱搬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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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09:40:0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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