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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ear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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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 隆鑫大屏幕确实太吵!!!!!严重打扰周边群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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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6 14: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这个声音还算是可以哦   我们对面沁园有的时候更变态   关键是内容还是重复的   我都没有说啥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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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6 14: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拿块砖一敲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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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6 17:29:0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见怪不怪了!重庆那些步行街更夸张,专卖店叫卖的,吼得睡都睡不着!这些路段的房子还比其它地方的贵!如果自己居住的,真不想买在繁华地段!太吵了,不适合居住!这种商业街投诉管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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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6 17: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建议楼主去五金店购置长楼梯一把 榔头一个 然后 你懂的.................:funk::funk::funk:;P;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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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6 18: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弹弓! 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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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7 00:45:18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小夏那点弹弓多准备点货哟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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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7 10: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L:L:L:L: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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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7 14:44: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本帖最后由 潼南环保 于 2015-4-17 14:46 编辑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隆鑫中央大街大屏幕,位于潼南县兴潼大道(隆鑫中央大街售楼广场),主要用于商业广告播放,我局执法人员已联系隆鑫中央大街两位开发商交涉此事,开发商明确表态严格管理大屏幕操作人员,做到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并对之前发生的扰民现象表示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潼南县环境保护局网络发言人
2015年4月17日

点评

点赞,这么快就解决了  发表于 2015-4-18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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