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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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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 卖淫有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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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4 13:52:3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无语了......
发表于 2007-11-14 20: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公主妹妹有感慨了......
发表于 2007-11-14 20: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卖淫无罪.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7-11-14 21: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11-14 21: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自从中国大陆实行改革以来,一些贫困地区的妇女以卖淫为摆脱贫困的手段,在那里出现了“笑贫不笑娼”的情况。这同样反映了妇女地位的低下,这些妇女道德水准的下降和社会道德水准的下降。这种现象同一些女性“傍大款”作太太显然属于同一性质的问题,都是女性将自己的性服务作为商品出售的行为,只不过前者(性工作者)是短期的、多次性的零售,后者(专职太太)是长期的、一次性的批发。如果用法律手段来制裁,只制裁前者不制裁后者是不合逻辑的;而没有任何一个人会持后者应受到法律制裁的观点;由此推论,对前者用法律手段制裁也是不公平的。如果前述逻辑是完备的,我们只能得出如下结论:对付卖淫行为,只能采用提高妇女地位、提高妇女道德水平和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的办法,而不可采用将卖淫行为非法化、刑事化的办法来加以解决。正如沃芬顿报告所指出的那样:私人的不道德不应当成为刑事犯罪法制裁的对象。
发表于 2007-11-14 21: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1.传播性病
2.价格太贵
3.偷税漏税
4.不开发票
发表于 2007-11-14 22: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引用第25楼hanz6388于2007-11-14 21:59发表的  :
1.传播性病
2.价格太贵
3.偷税漏税
4.不开发票
恩...还没得营业执照哈哈
发表于 2007-11-15 10: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有利就有弊,对社会的贡献可能更多点吧
发表于 2007-11-15 23:48:1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和中国人类道德关发生冲突,人类和谐的根源在于心灵的和谐!
说的是
     
发表于 2007-11-16 12: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卖淫虽然在人们的观念里是下贱的、可耻的,但并不是犯罪。卖淫其实是一种无奈之举,是穷人迫不得已的一种维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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