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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潼南太安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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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 我来说说潼南摩托车被喷漆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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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3 20: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JXJ这几天在摩托车上喷字,加强安全教育目的是好的,但是也是违法行为,国家法规并没有规定摩托车身上必须喷字。摩托作为各人私有财产,受《物权法》保护,在没有违法违规及例行道路检查的情况下,警察并不能强制做什么,更不能违反车主意愿损害车身外观形象。请交警在闻名执法的时候,也注意自身的法律学习。引起群愤及群众的谩骂并不是大家愿意看见的。
发表于 2011-7-13 20:47: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就是,警示不等于就要在车上喷字嘛,喷了字那他要犯法,要违章你禁止的了吗。照这个理论那在小偷脸上喷个字他就不偷东西了吗?
发表于 2011-7-13 20: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街上那么小车为什么不去喷??难道你JXJ搞个摩托车整治也非要在没辆摩托车是哪个喷字做记号才能显示出伟大业绩,才能不愧对纳税人的奉养,这样才能表白你JXJ一天没在那儿岗亭里玩电脑闲着!!!!!!!!!!
发表于 2011-7-13 20: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给中国政府网发帖建议 在公车上公车上喷(禁止公车私用,严禁贪污)在警车上喷(秉公执法,不准贪赃舞弊) 重庆JXJ的发明太强大
发表于 2011-7-13 20: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s:374]我还没听说有这事呢
     
发表于 2011-7-13 21: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jxj在摩托车上强行喷字的行为属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属违法行政,摩托车主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公安机关在摩托车上喷字的行政行为违法,判令其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
     
 楼主| 发表于 2011-7-13 21: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请潼南JXJ尊重人权和物权。不要做些伤天害理的事了
     
发表于 2011-7-13 21: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我觉得公务员脑门上应该喷: 严禁贪污 这样就可以起警示作用了
     
发表于 2011-7-13 21: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金华
现在连执法的人员都无法无天了,想怎么搞就怎么搞了。这是潼南的悲哀。
     
发表于 2011-7-13 21: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宁波
基本差不多`潼南最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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