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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潼城小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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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 从来没见过这门不要脸的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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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4 23:25: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不要脸的怕不要命的,他凶你更凶,不怕搞不成啥。。。。。。
     
发表于 2011-3-5 08: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现在有的房东也不是好东西,以为自己有房子不得了房租漫天要价
     
发表于 2011-3-5 08: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现在有的房东也不是好东西,以为自己有房子不得了房租漫天要价,根本不按市场规录出牌,你把生意做活了,它也想做同样的硬实要赶你走,你是没有办法的,可恶的房东 租客就是要把房东搞死几个现在的房东才不敢这样嚣张,我赞成楼上的租客,把事情搞大点
发表于 2011-3-6 14:49:3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德阳
现在商业门面都有转让费。我认为你应该给人家转让费,你今后自己不做了再租出去同样要收人家的转让费,这是一种约定俗成。如果说老板收回来不给人家转让费,大家想想,如果一个口岸好的门市,转让费有的高达一二十万,这个转让费不是老板能吃的,也吃不下去
发表于 2011-3-6 19: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云南昆明
引用第4楼伊莎公馆于2011-03-02 15:20发表的 : kt;uB X3  
这种情况最好提前半年或者三个月通知,不然人家投入了那么多钱也确实要理解
发表于 2011-3-31 22: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确实应该给一笔转让费的,以前我们租了别人的房子,而且是我们自己不做了房东收回去都还给 一笔转让费的, ,虽然不多。。。不管他装的好或撇,但始终是投入了那笔资金的,
发表于 2011-3-31 22: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而房东收回来,也还完全可以继续利用的撒,,除非是房东要做的生意给人很高档的感觉哈,,不过看看潼南的门市嘛,,大多数都是简装的撒,,,
     
发表于 2011-3-31 23: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说不清楚,在这上面发牢骚要有心理承受力哟,有说你好的,有说你坏的[s:377]
     
发表于 2011-4-1 08: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回 46楼(sandywhm) 的帖子

任何人在将租房时,都会考虑到自己的投资风险的。要么就没必要去租这个房,就更不用装修了[s:394]
发表于 2011-4-1 16: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租房协议上肯定有关于协议终止的条条款款撒,如果承租人确实侵害了房主的权利,那承租人的建议还是不错的,到法院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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