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0-5-2 22: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成都
引用第20楼101xz于2010-05-02 17:25发表的 :
女娲,您现在是天底下的大罪人,我恨您!
本想还在您那毛绒绒的皮胞里多呆几个月,可您到好,为了自己少受痛苦,竟把一个不到三个月的四不像抛到这个充满活力,全是高科技的网络时代,您就撒手不管了,您让我怎么生成下去呀?!
您还不知道,昨天我试图把三寸球型小脑袋伸出洞去探个究竟,不料,外面站着二郎神,他手提大剪刀,说要把我这小脑袋剪下来泡酒喝,还能壮阳,当时吓死我了,忙缩了回去,就这一颗小脑袋能让他剪吗?
求求您,女娲妈妈,把我变回去吧,要不把我变成单生细胞也可以。您实在是太狠了,我狠您!恨您!恨死您!
看这位大神的帖子真是太费脑细胞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