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 用论坛银子在潼南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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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2
芝麻关门 发表于 2009-10-20 11: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楼主金龙于2009-10-19 14:55发表的 用论坛银子在潼南购物!! :
???用潼南论坛银子在潼南购物,当人民币花;你会觉得背心发麻,两眼发晕吗?

偶两天没喝酒了,不存在说胡话,大家可以畅想一下,但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实现的可能性....


金龙是说的在潼南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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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麻关门 发表于 2009-10-20 11: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所以还是谨慎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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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板板车的 发表于 2009-10-20 16: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样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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