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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6 09: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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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重庆
网友,你好!9 M+ K0 ^" h; g( e1 h, m8 k
田家镇石柱村1社(原石柱村三组)公路系社道公路,路基基础较差,路面宽度4米左右,受益群众100余人,少数群众为了出行走捷径想改道,经召开本社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多数人不同意改道(原因是占用土地无法协商落实),并且村社干部对个别承包土地对象户进行过调解也没有效果。为了进一步使群众生产、生活等出行方便,经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同意,用集体资金8万元在原路基上扩宽铺了泥碎石路面(包括安装排水涵管等)进行整修。按照村级公路统一建设原则,谁受益谁出资及投工投劳,先主后次及分批分期进行,该社道公路未达到通畅标准,目前确保通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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