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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7 16: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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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重庆
重庆快递行业终于有相关法律规定了!3月1日起,《重庆市邮政条例》正式实施,从明天开始,如遇运送超过72小时的异地快递件,市民可以要求快递公司全额退还运费,在收货时也可要求先开包检查再签收,快递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快递应“面对面交货”
据了解,明日即将实施的《重庆市邮政条例》将在邮政设施、邮政普遍服务等方面作出进一步规范,快递业务也将受约束。据悉,市内快递专门管理部门将于年前正式运行。
据《条例》,快递公司寄递快件应递送至详情单指定地点面对面交货。因收件人无法签收的可以委托物业单位等代收人签收,接受委托的代收人不得向快递业务员收取费用。
快递丢失、损毁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条例》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造成邮件、快件丢失、损毁、积压或者内件短少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给予警告或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快递运送超3天可要求退还运输费用
据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局长袁祖伟介绍,如有违“同城快递24小时、国内异地72小时”送达标准,市民可要求快递公司退还运输费用,在收到快递时,也可开包检查后再签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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