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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省筹建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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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5 09: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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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张立先  

秋冬时节,我再次深入三峡工程工地,想独自观赏这片神奇土地日新月异的巨变。怀揣祝福攀上坛子岭,远眺近瞧,思绪竟被忙碌的巨型挖掘机推土机缠绕住了;左顾右盼,“黄鸭子”长龙飞舞奔驰,席卷着金色的潮浪。心海,亦飞速涨潮……
从1984年中共中央原则批准三峡工程“150方案”,到1994年“175方案”付诸实施,一晃过了10年。10年前的中堡岛名噪海外却荒芜一片;今天的中堡岛已从地图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宏伟的大坝基础和纵向围堰。10年前喧闹异常的鄂西名城宜昌,是个啥模样儿?
心潮翻滚,眼帘浮现出一块牌子,浮现出一位踌躇满志步履匆匆的长者形象。
牌子上字迹清晰:三峡省筹备组。
长者,乃水电部副部长:李伯宁。
     
 楼主| 发表于 2007-4-25 09: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三峡工程“150方案”之由来

  
谈三峡工程,没有人不正视它的巨大经济效益。其效益与水库正常蓄水位达到什么样的高程直接相关。高水位,涉及淹没线内田地损失、城镇搬迁和人口移居量的增加;反之,则相对减小。但水库尾部存在回水变动区,客观存在着泥沙淤积问题,万里长江乃黄金水道,通航是第一位的。因此,水位之高低又直接牵涉到航道是否可以改善这一难题。围绕三峡工程正常蓄水位问题,中外专家争来论去数十年,至今才算取得基本一致,即我们熟知的业已开始实施的“175方案”(海拔水位175米)。
早在30年代,由恽震等人提出的第一个三峡开发计划,是采用滚水坝方案,谈不上水位问题。
1940年代,美国人萨凡奇博士突发奇想,提出的三峡方案,坝高225米。
1950年代中期,中苏专家联合查勘,苏联专家着重对200、220及230三个水位方案进行研究;而国内专家(原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简称“长办”),向中央推荐的是“235方案”。
60年代,长办鉴于“235方案”被中央否定,三线建设又急需用电,便提出一个115~150~190~200三期开发折衷方案。
1970年代后期,当葛洲坝工程一期工程基本建成后,长办提出了一个“200方案”。此方案一出笼,立即遭到许多人反对。在1979年三峡选坝会议期间,收集了10篇论文,长办领导人林一山处于1:9的劣势。
到了1983年,长办在编制三峡可行性报告时,则着重考虑了“150方案”,这份报告称:“三峡工程按正常蓄水位150米,坝顶高程175米设计”。“150方案”实际上是低坝方案,它的优点在于:总投资低,可以基本满足防洪要求。该方案可装机1300万千瓦,年发电量677亿干瓦时,对解决华东华中地区2000年前后用电要求有重要作用。
客观地说,长办是始终坚持早上快上三峡的,既然高坝方案有利但国家财力有限且反对的呼声甚高,便不得已谋求低坝方案,以求通过。此时,中央主要领导人亦想实现国父孙中山和伟人毛泽东的遗愿,促使三峡工程早日上马。
“150方案”1983年5月由国家计委组织审查,6月即上报国务院,后经长办、水电部组织专家再作论证和补充。修改后,国务院遂于1984年4月5日原则上批准了这个方案。
     
 楼主| 发表于 2007-4-25 09: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财政部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文号:财税字[1986]120号 发文时间:1986/05/24
发文单位: 国家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三峡省筹备组、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西安、广州市财政局、税务局,加发南京市财政局、税务局:
   为了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务院于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以国发(1986)50号文件发布了《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从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现就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请抓紧部署执行。
   一、根据国务院国发(1984)174号文件的规定,对农业、乡镇企业,由乡人民政府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因此,对缴纳了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二、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征收教育费附加。海关对进口产品征收的产品税、增值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三、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因此,对由于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同时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产品税、增值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四、征收教育费附加的环节和地点,原则上与征收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规定一致。但国营和集体批发企业以及其他批发单位,在批发环节代扣代缴零售环节或临时经营的营业税时,不扣交教育费附加,而由纳税单位或个人回到其所在地申报缴纳。如果必须实行代扣缴的,只对本省、自治、直辖市辖区内的纳税人代扣教育费附加,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的纳税人回原地申报缴纳。
   五、个体商贩及个人的在集市上出售商品,对其征收临时经营营业税或产品税,是否同时按其实缴的税额征收教育费附加,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六、铁道系统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由铁道部在汇总缴纳营业税的同时缴纳教育费附加。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均由取得业务收入的核算单位在当地缴纳。但各银行总行和保险总公司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由各银行总行和保险总公司向税务总局缴纳。
   七、教育费附加收入的会计、统计等事项,另行规定。
   八、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和本通知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并抄知我部。
     
 楼主| 发表于 2007-4-25 09: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黄色区域为规划中的三峡省,宜昌地区的五峰和恩施州的巴东相互交换管辖。湖北省对此非常不满,因为四川省分出的是相对落后的地区,而湖北却要失去相对条件较好的一部分地区。
0284578C.jpg
     
 楼主| 发表于 2007-4-25 09: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1985年4月15日,"三峡省筹备组"在湖北宜昌市桃花岭饭店挂牌亮相,并召开了第一次党组会议。与会者讨论确定了"三峡省"筹备组第一批12个办事机构。筹建中的"三峡省",位于长江中上干流域暨大巴山和七曜山、武陵山之间,地处四川省东部现为重庆市东部、湖北省西部,南与湘、黔毗邻,北与陕西接壤。长江横贯其间,流经15个县市,流程769公里。未来"三峡省"的省会是宜昌市;三峡省"总面积为84213平方公里,总人口为1759.65万人。

1984年的工农业总产值为89.82亿元。

  从这一年开始,中国每年为三峡库区投入2000万元,进行开发性试点移民。到1992年,国家仅此一项就为三峡库区投入近5亿元。至此,机构设立、领导到位、资金有了着落,"三峡省"的雏形已基本形成。
     
 楼主| 发表于 2007-4-25 09: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下面我讲关于三峡省筹备组工作的几个问题:?
区划,三峡省原则上包括四川的涪陵地区、万县地区,湖北的宜昌市和宜昌地区,还有鄂西自治州的巴东县,这四个地、市、一个县划在三峡省的范围之内。应该说明一点,就是在宜昌地区将有一部分要照顾到鄂西和湖北省的联系,要划出一部分去,仍然保留在湖北省。至于要划多少,究竟划哪些县,由中央、国务院来主持,进一步通过调查研究以后加以确定。包括巴东也在内,也有一个划多、划少的问题。但是,大的范围就是这样定了。还要说明一下,在酝酿的过程中间,谈到一个重庆市的问题,因为涪陵地区和重庆市连接,如果水位到180米,回水一直顶到重庆了,有人认为,应该把重庆市划过来。我想在这里宣布重庆不在我现在这个省区划考虑范围之列,因为水位还没定,现在我们的基础就是按国务院批准的可行性报告的150米方案。180米方案我们现在要继续论证。即使论证完了以后,如果认为180米能够成立,可作为我们长远的奋斗目标。目前,为了不影响人心,不干扰筹备工作,所以这次筹备三峡省,不考虑重庆市。?
     
 楼主| 发表于 2007-4-25 09: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筹备时间还比较长,在这期间党政工作还是归两省领导。现在这四个地、市的同志普遍担心,这边没有权,那边是嫁出的女儿,泼出门的水,另眼看待,该安排的项目不安排了,该给的钱不给了。这两省领导风格很高,一再向中央保证,不另眼看待。象四川杨汝岱同志在干部会议上宣布了要送一程。筹备组同志也应客观对待这一问题。原来安排某些项目是为全省服务的,他好不容易挤了点钱,办了一件事,为四川服务,为湖北服务的,现在要划出去,他自然考虑该不该上,上了后将来也用不上。筹备组应谅解这一点。当然,也可以考虑项目存在可以共享,实行联营也可以。我们要求两省对这个地区只能多管,不能另眼看待。今天在座的有两省负责同志,但主要负责同志没到,我们准备在这次省、市长会议期间,给这两个省强调一下。同时要求国家计委、经委、中央各部对这件事进行帮助和监督。项目摆在那里,属于中央职权范围的,有关部可以提出意见。他们担心在筹备期间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我相信我们党是一个统一的党,有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这种事情不应发生,如果发生可及时加以纠正。筹备组是国务院的直属单位,是国务院的三峡省筹备组。这里有一系列问题,要发文件,要参加必要的会,还有若干联系的事情。我建议请国务院副秘书长李灏同志和三峡省筹备组联系,有一般困难可找他,解决不了找我。星垣同志对三峡事情特别关心,又是三峡工程建设筹备领导小组的副组长,也是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成员,我建议你们有事可多找他。一个新机构成立,工作中一定会有很多困难,中央、国务院指定我来筹备三峡省这事情,我责无旁贷,三个人管,总比一个人管好。?
     
 楼主| 发表于 2007-4-25 09: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建议以渝东为基础再置三峡省
论坛上,不少人对“重庆市”颇有意见,原因是这个“重庆市”完全颠覆了传统的“市”的概念,属于集各种行政区划怪胎于一体的综合场。几乎所有行政区划中不合理的现象,都在这个“重庆市”中存在。
更有人以“重庆市”的面积、人口大于海南、宁夏,而建议将重庆市更名为重庆省。
既然民情如此激愤,我想这个“重庆市”也确实应该呼应民声,改一改了。
这里有两个方案,一个是改“市”为省,省名可以不叫重庆,而省会仍是重庆市。但好不容易成为与北京、上海平起平坐的重庆直辖市就要消失,这种方案不太好。

我有另外一个方案,既保留重庆的直辖市地位,又使其不至过于变态,还能实现中央设直辖重庆市的本来愿望。
方案很简单:即以现重庆直辖市东部的万州、涪陵、黔江为基础,设立三峡省,现重庆市剩下的区域继续成为重庆直辖市。
也就是说,相当于把老四川省一分为三:四川省、重庆市、三峡省。
重庆直辖市的范围,就是原副部级重庆市的范围(其实也不小,面积超过1万平方公里)。这样,四大直辖市除上海外,块头都差不多,“重庆市”也就不象现在这样变态了,好看了。

至于这个“三峡省”,与80年代那个胎死腹中的三峡省略有不同。由于只在现重庆市范围内调整,不象80年代那样需要跨越两个省级行政区,这个三峡省成功的可能性要远大于80年代的那一个。
如果这个设想真能成立,那么,新三峡省应该且必须实行海南模式。即:省会万州和第二大城市涪陵可以为地级市,其他地方一律由省直管。
这个新的三峡省,面积和人口仍大于海南,完全能够承担中央开发三峡地区的意图。

至于说中央设立重庆直辖市还有以重庆带动西南的战略,这个战略仍由新的重庆市担当。
届时,重庆可以集中精力发展原副部级时代的区域,等主城强大后,自然而然会起到上海在长三角那样的作用。
     
 楼主| 发表于 2007-4-25 09: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值得收藏的資料
     
发表于 2007-4-25 09: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惠州
报个到今天第一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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