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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首席记者 陈 勇) 不具备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销售、安装许可手续,梓潼街道大同街一电脑耗材销售门市却在办理相关业务,还在网上发帖销售“网络共享”设备(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好易点网络高清点播机”。近日,该门市店主被相关部门处罚,4套相关设备及安装记录被暂扣。 | 日前,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我县“潼南论坛”网页上有一篇名为《潼南人就上CQTN.CN,普通家庭电视升级为网络电视解决方案》的帖子,该帖子详细介绍了经营者刘某的经营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和销售的“好易点网络高清点播机”功能。 |
发现这一情况后,县公安局网监大队随即向县文化执法大队通报。随后,县文化执法大队牵头组织县公安局网监大队、治安大队、工商局执法人员,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根据网上发布的经营地址到现场暗访、查证,查获正在销售的“网络共享”设备——“好易点网络高清点播机”4套和《潼南好易点客户购买记录表》等安装记录资料2份。 | 经调查,该店主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电脑耗材零售,但不具备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销售、安装等相关许可手续。检查组以涉嫌侵权将相关设备及安装记录资料等予以暂扣。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转自 潼南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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