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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7-3-26 11: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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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东东莞
引用第6楼灿烂的苦命于2007-03-25 19:04发表的 :
一般的情况下,这样的事情都会在时间的流失中淡忘的。
首先面临的就是媒体的冷场,如果大家留意报纸就会发现川渝或人民网,新华网上面根本就没发表,而只有一些国际媒体(大都香港方面的一些媒体,当然更多是网站媒体人员)在报道,他们不可能长期在那里扎根跟进
其次是就目前的物权法的走势,还没有相关的配套的具体实施措施。
所以个人不看好不会拆这样的的结局
说得对,我查可能也查不到的...因为我不是其中的主使者...我只能转达别人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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