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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缴了杂费 赶快去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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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3 23: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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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我市各级示范性实验学校,其杂费标准可上浮10%-20%的“特权”取消了。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废止我市现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中,关于市级示范性实验学校杂费标准上浮的相关规定。
    据悉,取消杂费上浮的政策,旨在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由于今后义务教育阶段将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级,因此收费上应执行同样标准。
    自2004年秋季入学开始,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实行“一费制”。其中规定,主城区小学杂费每生每期205元,初中每生每期295元;市级示范性实验学校的杂费标准可上浮20%;区级示范性实验学校的杂费标准可上浮10%。
    据介绍,绝大多数示范性实验学校均按上限收取杂费。也就是说,在区级、市级示范小学读书的学生,每学期杂费要比普通小学学生多缴20~41元,在区级、市级示范初中的学生,每学期杂费要多缴29~59元。
    通知还要求,执行时间从2006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市物价局提醒学生家长,2006年秋季、2007年春季两学期,缴纳的杂费若包括有10%-20%的上浮部分,可要求学校予以退还。



记者 何昌钦  
网络编辑:李平
发表于 2007-3-23 23: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这个可是个好消息哟,明天给儿子退学费去
发表于 2007-3-24 08:41: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不要被这些人蒙蔽了,那个家长会去退?如果哪个家长去了,他家的孩子恳会被那些老师看不起....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笑死人了,现在的国有企业.老百姓永远都是被压迫的命,有好处早被人家捞走了,老百姓拿到的也是残渣剩骨头.呵呵....还有俺上学的时候学校要给灾区捐款,想当初咱家是穷得叮噹响,还得捐款给灾区,谁愿意?学校都是说一定要捐,哈哈!更可笑的一次是学校去买洗洁精来卖给我们,如果不买就不要我们读书了.....现在的社会哟...人吃人啊!好人难做啊!有钱能使鬼推磨嘛....
     
发表于 2007-3-24 08: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我屋的現在沒得人讀書了
     
发表于 2007-3-24 15: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惠州
汗!反正我也不了解学校的事山高黄帝远.
发表于 2007-3-28 11: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中山
无语!
发表于 2007-3-28 13: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我屋也没得人读书了哦
发表于 2007-3-28 13: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IP:福建厦门
你们屋没人读书,我屋有呀,把我急到了“初中每生每期295元”我弟弟他们一人1600多,一个初二一个初三,黑死人哟
发表于 2007-3-28 15:44:2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没看懂哟,,
     
发表于 2007-3-28 16: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了解情况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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