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重庆市潼南县
自
行
车
运
动
协
会
申
请
书
重庆市潼南县自行车运动协会
2010年12月22日
尊敬的重庆市潼南县文广新局:
我是潼南金佛车队负责人夏先锋,为了响应薄书记“健康重庆”的号召,提高身体素质。促进环保,引领低碳生活,倡导“绿色和谐”的原则;为了推动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拓展自我强身健体素质;也为了为潼南自行车爱好者提供一个共同学习互相探讨以及提高社会实践能力的平台;也为了为自行车爱好者提供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更为了加强各车队之间,各地友之间的联系和交往,增强了解,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所以我们诚恳申请成立“重庆潼南自行车运动协会”,现向重庆市潼南县文广新局递交此社团申请书。
申请人:夏先锋
2010年12月22日
一:成立背景
1:自行车运动是一种群众性的运动,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和人民都热衷于自行车运动,作为代步工具,自行车方便,快捷,具有其他交通工具无法比拟的优势,深受群众的喜爱;
2:在中国这个“自行车王国”里,自行车拥有量约6亿量,约5亿人以自行车代步,是中国人很喜欢的交通工具;
3:在薄书记“健康重庆”的倡议下,全市人民健康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全市区县均成立自行车协会,并举办自行车比赛等;
4:潼南县范围内有自行车爱好者300多人,据调查,约79%的车友对自行车运动充满热情,成立重庆潼南自行车运动协会是应车友们的要求,为会员的吸纳和发展提供了可能;
5:我们已经和其他区县自行车协会建立了联系,吸取了铜梁自行车协会,合川自行车协会,大足自行车协会,荣昌自行车协会等协会的经验和教训,对人员安全,会员管理有了直接和间接经验;
二:协会存在的必要性
1、 促进环保,引领低碳生活;
2、 生命在于运动,有利于车友们的身心健康;
3、 有助于大家绿色生活,环保生活;
4、骑自行车出游这项活动,既能锻炼身体,又能深入社会,融于自然,更为各车队、车友之间提供了一个互相学习,相互交流的平台,。
5、自行车出游不属于高消费活动,在大众的承受范围以内;
6、自行车出游活动具有灵活性,对于时间,地点,经费的限制都比较少,是一项容易组织和开展的活动;
三:财务可能
1、协会主要以政府划拨费用方式来运转和发展;
2、协会以收取一定会费来开展日常活动;
3、其他费用,如餐费则以AA制共同支付。
四:安全可能:
1: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安全规定,必须购买一份意外事故保险。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重庆潼南自行车运动协会安全出行条例》和《重庆潼南自行车运动协会安全协议》;
4、 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必须提交符合自行车运动的身体健康材料(心脏病等不适合参加自行车运动的人拒绝其参加自行车协会活动)。
5、 出行必须具备安全装备(头盔,护具等)且装备必须经过协会工作人员安全检查,自行车及相关装备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拒绝其参加。
6、 出行活动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自行车技能,经社会协会工作人员核实不具备者,不准参加协会出行活动。
重庆潼南自行车运动协会部门设置
车协由理事会和执委会组成,前者属协商与监督机构,后者属决策与执行机构。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和理事。执委会除正副主席外,还下属三个部门:秘书处、网络部、财务部。大家各司其职,又互相协作,使车协成为一个完善而有效的工作集体。
重庆潼南自行车运动协会章程
第一条:重庆潼南自行车运动协会(简称潼车协)是重庆市潼南县文广新局领导下的由潼南自行车爱好者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社团。
第二条:潼车协以“绿色、环保、运动、强身”为宗旨,倡导“健康生活、低碳出行”。积极参加潼南的健康发展,弘扬“闇公精神”。
第三条:潼车协英文名为 Cycling Association of Tongnan
:会标为红、黄、黑、白三色的骑车人图标,会旗为带有会标和协会中文名称以及活动的八字宗旨的旗帜,会歌待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社团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第一条:协会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与决策机构,理事会社理事长一名,执行理事一名,理事三名,组成理事会。理事会内部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二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一年,由理事长负责召集,主要就协会发展方向对执委会工作给与指导,监督。
第三条:理事长选举及理事会产生办法。
(1)每届理事会任期结束前,由当届理事长或执委会执行理事提名1~3名下届理事长候选人。由当届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如仅有一名候选人则进行信任投票,须由理事会2/3的赞成票。
(2)新一届理事会的组成由当届理事提名,经理事会通过方可组成。理事有权力参加协会的任何会议,并有义务按时参加理事会,监督、协助执委会的工作。
(3)理事长如有损害协会利益的行为,由理事会成员1/3以上联名要求罢免,可提交理事会启动罢免程序。
(4)理事如有损害协会利益的行为,由理事长向协会提交罢免提案,进行民主投票表决。
第四条:协会设立执行委员会作为理事会的执行机构,执行理事视为最高领导,受理事会委托,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第五条:执委会每届任期一年,由执行理事负责召集,每月开会不少于一次。主要就组织会员参加活动,进行训练、比赛,联系协会合作伙伴,扩大组织力量方面开展工作。执行理事对执委会各部部长人选、活动的组织、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以及协会会员管理和内部事务组织拥有最高决定权。
第六条: 执委会执行理事选举办法。
(1)新一届理事会产生一周内,由新一届理事会负责执委会,执行理事的选举工作。
(2)每届执委会执行理事由协会内部推选或上届执行理事推荐1~3名候选人,由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如仅有一名候选人,则进行信任投票,须由理事会2/3的赞成票。
(3)如执行理事有严重渎职行为,并经由1/3以上历史联名要求罢免,则可提交理事会启动罢免程序。
第七条:理事会理事长、执行理事及理事罢免程序。
罢免程序启动后,须经理事会讨论三次以上,在2~4周内进行理事会投票,须有2/3赞成票方可通过。如不足2/3则终止罢免程序。
第八条:本社团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部长若干。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2) 思想积极上进,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
(3)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队友,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九条: 社团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服从社团联合会、文广新局的指导;
(2) 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 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 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5) 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6) 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工作;
(7) 加强县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第十条: 社团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队员因故死亡,自动退出社团。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九条 社团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
为更好提高会员对自行车文化的爱好热情,同时尊重会员们的选择,让其“有所得”决定自行车社团每次举行两次交流活动并对活动进行总结。
第十一条: 社团会长职责:
1. 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 领导日常工作,主持学习交流;
3. 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4. 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二条: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
第十三条: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
一、凡取得选举权被选举权的车友,并承认本协会章程的车友,均可自愿加入本协会,注册为会员。协会向会员颁发会员证,作为会员资格的凭证。
二、协会会员 权利
1. 在协会内部,享有入选执委会理事会的权力;
2. 监督协会工作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3. 有权报名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4. 享有协会为会员提供的其他权益;
5. 由于工作及其他原因不能在车协继续工作的成员,有申请退社的权利,协会成员有终生参加协会举办的远征活动的权利,但远征,需通过理事长准许;
6. 工作杰出并作出贡献者有被提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 协会会员 义务
1. 自觉维护协会的形象。
2.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 参加协会活动,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1. 潼车协一切活动须以安全为第一准则,遵守国家法律,不得组织有损国家、社会利益和车协形象、荣誉的活动。
2. 车协文化周、自行车比赛等大型活动须经理事会批准,由主席团负责活动的组织。
3. 协会组织比赛或骑车远征等大型活动须成立筹(组)委会,有执委会执行理事负责调整协会内部职能,分工及执委会成员变动,在确保大型活动成功的同时,要兼顾协会平时的一般性活动。大型活动的组织每年不少于一次,平时活动每月至少一次。
4. 凡骑车远征需提前做好联络、安全保障、队员选拔、宣传等准备工作。
5. 每次大型活动结束后,由队长负责及时对活动成果进行整理总结、备案、存档,并向理事会提交活动总结。执委会执行理事要保证协会换届与招新顺利进行,并向理事会做年度工作报告。
秘书处办公室工作职责
第一条: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第二条:负责起草、拟定协会职责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办法及相关文件等;第三条:负责整理保存协会各类文件、档案资料;
第四条:负责组织策划和安排协会各类会议(会议场地的安排与筹备、括所有活动社员的出勤记录);
第五条:负责向社团联合会办理各类申报、申办、手续及相关协调事务处理;
第六条:下达通知,上传建议;
第七条:协调、参与秘书处内设各部门的有关工作;
第八条: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网络部
第一条: 协会网站的建设及维护;
第二条:协会相关资料的上传与维护;
第三条:活动资料的整理上传。
第四条:各部后备兵;
财务部
第一条: 活动经费预算;
第二条: 赞助经费的收支;
第三条: 协会财务的保管及使用;
第四条:收支明细及公示;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管理规定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管理规定由渝西北户外群拥有最终解释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