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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论坛研究是否删除近日的不良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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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5 10: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重庆
论坛发布多次警示无效,正在研究是否强制处理;现参考网友意见,欢迎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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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5 10: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这个好,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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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5 10:45:0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我的意见是:不建议删帖,格斗区外的一律锁定,格斗区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能不删的尽量不删。
给大家一个宽松的沟通平台,但对于人生功击的要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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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5 10: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引用第2楼duhm于2010-11-15 10:45发表的  :
我的意见是:不建议删帖,格斗区外的一律锁定,格斗区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能不删的尽量不删。
给大家一个宽松的沟通平台,但对于人生功击的要及时处理。
很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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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5 11: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佛山
我认为论坛作为我们潼南对外的一扇窗户,应该净化环境!我对之前所发表过的一切不当言论,对造成的负面影响向潼南论坛的坛主、版主、以及各位网友道歉!对不起大家了!同时,向大家表个态,今后无论遇到什么事情,一定以我们潼南正面形象、潼南论坛的健康发展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不与人争高下、就算别人误解自己都会向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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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5 11:27: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我觉得应该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跟双方协商为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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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5 11:27: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警告跟协议的效果是截然不同的,可以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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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5 11:51: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我认为严重违背国家和县里正面宣传报道的内容都应该删除。潼南的网络就应该以正面宣传潼南为主,对针对评击个人的帖更应该删,如果是一句两句脏话,论坛给修改一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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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5 11: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根据前面发生的情况来看,已经超出这个范围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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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5 12: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不讨论,投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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