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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糊涂决定,送女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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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0 09: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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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刚出生便送给他人收养,可几天后夫妻俩反悔了,而领养人拒绝送还………..
   

读者张先生来电:我女儿今年6月份出生时便被人领养了,现在我想要回女儿,但被领养孩子的家庭拒绝了,不知道该怎么办?
      张先生是江西人,和妻子来温务工已有十几年,居住在瓯海郭溪镇.今年6月30日,张先生的妻子产下一名女婴.考虑到家庭条件困难,张先生委托开诊所的余女士介绍一户收养家庭.孩子出生当天,余女士就到医院将她抱走了.可孩子被抱走没几天,张先生的妻子就后悔了.跑到余女士家中索要女儿,但余女士说,孩子已经被人领养了,要不回来.张先生说,将孩子送人是他当时一时糊涂,我没有和对方签什么协议,为什么不还我的女儿?
      记者随后联系了余女士,余女士说,张先生三番五次托她寻找愿意领养女婴的家庭,哪知事后又反悔.余女士的女婿贾先生透露,领养孩子的是瓯海新桥人,夫妻俩都在国外工作,当时领养这名女婴后,他们很高兴,还特地回家乡摆了两桌满月酒,他们在感情上已经把这名女婴当成自己的孩子了.
      浙江庭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庭奎认为,张先生夫妻俩未经深思熟虑将孩子送给他人领养,其行为过于草率.按照我国(收养法)规定,他们双方应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关系登记.未经登记,收养关系不成立.
     目前,双方准备通过法院解决此事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0 09:33:42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温州
生这么多,送了人又来后悔,害别个也害自己
     
发表于 2010-11-10 10: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s:377][s:377][s:377][s:255]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0 10: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温州
这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s:325][s:325][s:325]
发表于 2010-11-11 15: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这人的脑壳有包
发表于 2010-11-11 15:33:42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也有可能 由此要点钱
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s: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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