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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春雷行动”捷报频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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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5 14: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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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春雷行动”中,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起,抓获各类违法人员10名
    为确保“三会”顺利召开,为春节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按照市公安局的统一布署,从1月11日到2月20日,县公安机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以“一打两抢、反盗窃、压事故、保安全、促稳定”为主要内容的严打整治“春雷行动”。
    在此次的“春雷行动”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制定了严密的严打整治方案,经过近1个月的努力工作,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起,其中,命案2起,抢劫案5起,盗窃案5起,强奸案1起;抓获各类违法人员 10名,其中刑拘8名,取保候审1名,其他处理1名。
    2007年1月15日,我县公安民警将抢劫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捉获。
    2003年12月4日晚7时许,五名青年男子在接龙桥转盘丽雅购物中心外,拦了一辆出租车上车,驶向上和镇方向。当车行至上和镇望水垭时,五人持刀对出租车驾驶员管某实施抢劫,将管某刺为轻伤,抢走科健3900灰色手机一部。
    案发后,刑侦民警连夜赶赴现场,广泛调查走访后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某, 20岁,家住上和镇五岩村;周某,18岁,家住上和镇三岭村;蒋某,36岁,家住梓潼镇大坪村;陈某,绰号圆圆娃;陈某某,家住合川佛盐白岩村,但5人已逃之夭夭。警方上网追逃,于2007年1月15日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捉获。
    经审讯,周某交代,2003年12月4日下午,他伙同以上其余四人,从上和到潼南预谋抢钱,并于12月4日晚7时许,向出租车驾驶员管某谎称要去上和办事要“打的”,当出租车行驶至上和望水垭时,周某等对管某实施抢劫。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2006年10月以来,花岩、双江一带多次发生摩托车被盗、出租车被抢案件。对此,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杨才跃组织刑警大队、花岩派出所、双江派出所深入案发现场走访、调查。刑警大队布署专门力量,力争获取线索。
    经过刑警大队民警的艰苦侦察发现,花岩镇龙珠村的陈某、双江镇正街蔡某、双江镇街村的邱某、双江镇田坝新街的姚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4人均为15-18岁的青年。2007年1月8日,在花岩、双江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刑警大队将蔡某、姚某、陈某、邱某等人捉获。
    经深入审查,犯罪嫌疑人交代了自2006年10月份以来,伙同王某(在逃)、周某(在逃)等在重庆、梓潼、双江、花岩等地盗窃摩托车案件5件,抢劫出租车案件3件。民警抓获违法人员6人,刑拘4人,取保候审1人,其他处理1人。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2006年12月13日晚,双江镇白鹤村9组38岁的“摩的”驾驶员魏树弟,驾驶一辆力帆125型摩托车,被犯罪嫌疑人以“打摩的”为名,骗至梓潼镇火盆村公路某转弯处。嫌疑人乘其不备,用木棒猛击魏树弟的后脑致其死亡,随后抢走魏树弟的手机、摩托车等物品后逃跑。
   案发后,副局长杨才跃、刑警大队教导员何志光率领侦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缜密的勘查和现场走访。并成立了以杨才跃为组长、何志光、丁一、冯明为副组长的专案组。经过大量的摸排工作,民警发现双江镇五里村6社23岁的无业男子黄国乾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案侦民警的大量走访布控、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总队的大力支持,2006年12月31日下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黄国乾抓获。经审查,黄国乾对其抢劫、杀害“摩的”驾驶员魏树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交代出另一个惊人的犯罪事实: 2006年11月25日晚,黄国乾以搭“摩的”为名,在县城田园化果园进口500米处,用条形钢管猛击“摩的”驾驶员邹兴红(男,31岁,梓潼街道办哨楼村2社人)后脑,致邹昏迷后,抢走手机、现金、摩托车等物品。目前,犯罪嫌疑人黄国乾已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的侦查中。
    2007年1月27日晚9时许,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玉溪派出所报案称:玉溪镇中学初三、二班学生全某(男,15岁,潼南县玉溪镇新田村12社人),被本校初二、一班的龙某(男,14岁,潼南县玉溪镇书房村2社人)刺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现龙某下落不明。
    接报案后,副局长杨才跃立即指派刑警大队技侦人员赶赴现场。刑警大队大队长郑刚与教导员何志光也带领技侦人员赶到现场。到现场后,刑警大队一班人员与玉溪派出所民警会合,立即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善后处理和追捕等工作。2007年1月28日早上7时许,在玉溪到潼南的公路边,民警将正准备外逃的犯罪嫌疑人龙某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龙某对其因纠纷将全某杀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龙某已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发表于 2007-2-5 19: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稳定压倒一切
发表于 2007-2-5 19: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就是,保一方平安,,,辛苦了,,,, [s:303]  [s:303]  [s:303]  [s:303]
发表于 2007-2-5 19:56:25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只要不是做过场就好了哦
     
发表于 2007-2-5 21: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苏州
看来要多搞春雷行动啊!
发表于 2007-2-6 14: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中山
2003年的案子,2007年破,还捷报频传!人民警察破案神速,应该送块扁去!
发表于 2007-2-7 14: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不愿看到这样行动那样行动的,平时一定要坚持,只要这样才不会给犯罪份子可乘之机。
发表于 2007-2-7 15: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成都
向县公安局的同志们敬礼!你们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辛苦了!
     
发表于 2007-2-9 22: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汗!愚民,眼睛瞎了!还TM致敬?一副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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