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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砍人,都是QQ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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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16: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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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竹林湾砍人事件)

2010年06月07日02:32  来源:《重庆晚报》

 时下聊QQ成了与手机一样方便、甚至胜过手机的通讯工具,但在潼南县城的两对夫妻中,QQ却惹出了大麻烦——由于不满他人教会妻子QQ聊天,张刚(化名)竟去找“教唆者”的丈夫算账,结果在打斗中反而受了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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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潼南县检察院透露,该院已以故意伤害罪对伤人者提起公诉

教同事聊QQ惹麻烦


  据办案检察官称,其实这是一件生活中的琐事,许多人可能会忽略不计,没想到却有人为此大动干戈。

  据犯罪嫌疑人黄某交代,他老婆与女同事小芳比较谈得来,上班时经常一起闲聊。有次说到了QQ聊天的话题,小芳很感兴趣,因为小芳不会,他老婆就到小芳家里,帮小芳安装并申请了QQ号,还帮她加了几个好友。

  黄某的妻子称,她当时帮小芳在电脑上随意加了几个好友QQ号,但她也不认识这些人。过了几天,她听说小芳与她丈夫张刚打架,原因是小芳与陌生男人在网上视频聊天。后来,张刚知道是她教会了小芳玩QQ,就打电话叫她去认错。

  黄某的妻子说,事情发生后,她独自来到小芳家,向张刚认了错。张刚不依,还要求她丈夫黄某也要认错,她就给丈夫打电话,丈夫说“我连小芳的丈夫都不认识,凭啥认错?
 楼主| 发表于 2010-6-7 16:24: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丈夫砍伤同事老公


  黄某交代,去年7月27日晚,张刚打电话来骂他妻子,他就在电话上跟他说了一些道歉的话,但张刚听不进去,还在电话上骂了他一二十分钟,“惹得我也生气了”。他当时就说:“你我都是男人,何必嘛,要讲个道理嘛。”哪知道对方竟说:“我就是不讲道理,你又啷个?”

  听张刚这样说,黄某也火了,和对方对骂起来。这下把张刚惹急了,他在电话上说:“老子要打你老婆,连你一起打,把你的店砸了……”

  张刚事后称,既然黄某不来道歉,他就决定上门去找。去年7月28日早上,他来到黄某的蛋糕店,两句话说不拢就抓扯起来。他用拳头打了黄某面部几拳后,不知黄某何时竟拿起一把不锈钢菜刀在乱舞,他一看自己身上有几处在流血,之后就到医院去治疗了。

  谈到拿刀伤人,黄某的解释是,他当时是出于自卫,慌乱中才抓起的刀。过了两三天,他将店转让给别人,离开潼南去了广东
 楼主| 发表于 2010-6-7 16: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为何不算正当防卫


  黄某来到广东惠州市打工,期间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哪知道不久竟然不见了。今年3月8日晚11时许,他到当地警方报案,称自己的一辆摩托车被盗。派出所民警询问时,需要核查报案人员身份。上网一查,发现黄某竟然是网上在逃人员,立即将黄某控制住,随后移交潼南县警方。

  黄某当时的行为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检察官认为,从事情的起因及发生过程看,黄某的行为确实具有正当防卫的情节。但由于事情发生后黄某逃离了潼南,现在已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当时的人身和店内财产损失情况,比如医疗证明和财产损失登记等类似证据,因此不能认定黄某正当防卫。

  检察官称,相反,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的行为,已涉嫌犯有故意伤害罪。★

  (《重庆晚报》2010年6月7日  星期一  第022版:法治新闻)
发表于 2010-6-7 16: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现在这些人都有病。
发表于 2010-6-7 16: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攀枝花
黄某真比窦娥还冤
这张刚还算男人吗?真是胡搅蛮缠,不可理喻。
vivian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6-7 16: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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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16: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
黄某手持菜刀,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真厉害
     
发表于 2010-6-7 16: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脑壳着门挤了,可以理解
发表于 2010-6-7 16:40: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s:374]  [s:374]
     
发表于 2010-6-7 16: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s:374] 日哦!往死里边弄!@弄死一个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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