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论坛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589|回复: 6
收起左侧

90后未婚妈妈卫生间产女捂死孩子 或判故意杀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5-21 10: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浙江温州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凌晨2点,江西人黄某在卫生间里悄悄产下一名女婴。然而,听到女婴呱呱落地后的啼哭声时,这名“90后”妈妈却因为害怕被人发现未婚先育,竟用手捂死亲生女儿。昨日,石狮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4年半。

黄某于1991年出生,没怎么读书的她很早就外出,到石狮永宁镇一家服装厂打工,早在去年二三月份,她便与厂外一名吴姓男子谈恋爱并发生关系,但后来分手,黄某就是在这个时候怀上孩子的。

当年11月15日,黄某见身体异常到医院检查,发现已怀孕33周。黄某提出打掉胎儿,但由于没有任何手续及证明,被医院拒绝。此后,黄某对腹中胎儿不管不顾,也没告诉其他人,因肚子越来越大,她对外便称吃胖了。

今年1月8日晚,睡梦中的黄某突然感到肚子剧痛,来不及也不敢外出就医,直接跑到卫生间,生下女婴。然而,胎儿落地后的啼哭声,让这个“90后”妈妈害怕起来,她害怕被人发现未婚先育,便用手捂住女婴整个脸,不让她哭出声音来,直到几分钟后,女婴没哭也没动才松手。随后,她用衣服将女婴包起来,偷偷放到工厂宿舍楼天台上,想等天亮再处理尸体。但次日下午2时许,工人发现女婴尸体,2天后,黄某被抓获。

庭审焦点

过失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

法医鉴定,新生女婴不排除被捂口鼻致窒息死亡。庭审上,黄某辩称,她只是捂住女婴的口而没有捂住鼻子,目的是不让女婴哭,并不想弄死她。辩护人由此提出,黄某应被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且犯罪情节较轻,建议从轻处罚。

主审法官表示,黄某在落网后,多次供述因害怕婴儿哭声会被别人发现,就想把小孩弄死,这与她想打掉孩子等方面可以互相印证,虽然她当庭翻供,但不予采信。同时,黄某明知捂住婴儿口鼻会致婴儿死亡,还继续这种行为,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

法院认为,黄某非法剥夺刚分娩婴儿的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黄某为保全声誉而杀害女儿,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属情节较轻,可从轻处罚。

     
发表于 2010-5-21 11: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s:374]
发表于 2010-5-21 11: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现在这些人怎么越来越不负责了。
发表于 2010-5-21 12: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可悲啊可悲
yangxiuqi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5-21 12:44:1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5-21 13:40:3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s:374][s:374][s:374][s:374]
     
发表于 2010-5-23 06:47:13 | 显示全部楼层 IP:贵州毕节
悲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