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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岁的李老汉驾驶奔驰车撞伤一名行人后逃逸,途中又接连与4车相撞,造成两死两伤的严重后果。昨天,李老汉因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顺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对此,原告表示不上诉。2008年11月25日17时40分许,李老汉驾驶奔驰牌轿车将站在公路上的行人周女士撞伤。交通事故发生后,李老汉在驾车逃逸过程中驶入逆行,适遇中学生小辉(化名)骑自行车搭载同学小新放学回家。奔驰车撞向自行车,造成小辉死亡,小新受重伤。在逃逸过程中,李老汉接连撞车,最后车撞到一棵大树翻进路边沟里才停下。李老汉逃离现场后向公安机关投案。目前,李老汉已支付赔偿款120万余元。受审时,李老汉曾供述说,案发前,他刚因脑溢血住院,因惦记自己的奶牛场,就偷偷跑出医院,驾车去河北谈业务。开车回来的路上,自己竟睡着了,撞上了行人。此后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法院认为,被告人在发生第一起事故后,出于逃避责任的考虑驾车逃逸,而在逃逸过程中,又置车辆、行人的安全于不顾,驾车冲撞多辆车辆,其主观心态上对其驾车逃逸的行为可能造成不特定人的人身危险持放任态度,已经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源: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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