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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13日10时2021年9月16日10时(延时的除外)
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6 户名: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将具体拍卖标的情况公告如下
01
特别提醒近日,有中介公司许诺可代拍潼南法院司法拍卖相关房屋并收取费用。特此提醒,我院的所有网拍财产,均可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查询。法院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不会授权任何中介公司或个人与意向竞买人签订合同或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保证金只能按照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方式交纳。广大市民有意向购买法拍房,请按照网上司法拍卖帮助中心(网址: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 ... eId=130&language=zh)的教程操作,在官方正规渠道进行竞价购买,切勿轻信中介公司或个人的许诺,以免陷入法律纠纷,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02
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石院街88号的房屋拍卖时间:2021年9月13日10时至2021年9月14日10时(延时的除外)
特别提醒:
1、截止评估价值时点,拍卖房屋有查封,已设定抵押权。
2、根据现场查勘了解,该拍卖房屋现作为“酒店”使用,1层作酒店接待大厅、包房、餐厅使用;2、3层部分作宾馆、部分作茶楼、部分作办公室使用;4-6层全部作宾馆使用。1楼中间露天部分,现自行搭建成房屋,与1楼其他房屋打通成一个整体作宴会大厅使用。拍卖房屋的用途、原结构已改变,拍卖成交后,如涉及到房屋的恢复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负责处理。
3、本次拍卖包含地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房屋固定装修、空调、电梯、变压器等,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办公设备等物品价值。
03
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潼柏路99号1幢负1层22号的商业用房拍卖时间:2021年9月13日10时至2021年9月14日10时(延时的除外)
特别提醒:
1、该拍卖房屋无物业管理,水、电、气等欠费情况无法查询,实际费用以交付时物业公司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物品。
3、由于客观原因未能进入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上传照片及视频延用评估公司评估时照片,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考察了解,并承担可能的风险。
04
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同建路来福楼5-2号的住宅用房拍卖时间:2021年9月13日10时至2021年9月14日10时(延时的除外)
特别提醒:
1、截止评估价值时点,拍卖房屋有查封,已设定抵押权;
2、该拍卖房屋无物业管理,水、电、气等欠费情况无法查询,实际费用以交付时物业公司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的物品。
05
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巴渝大道367号、冬雪街210号负1-商业库房367-1房屋拍卖时间:2021年9月16日10时至2021年9月17日10时(延时的除外)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已查封。已经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由于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未通知到位,现特此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拍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2、本次拍卖标的物有租赁,但已到期,现由原租赁人继续使用,具体情况以实际交付时为准。
3、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室内装饰装修价值,但不包括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4、本次拍卖标的物证载房屋坐落为“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巴渝大道367号、冬雪街210号负1-商业库房367-1”,经实地勘查,本院与申请人执行人共同确认与实际坐落位置一致。5、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供水、供电、供气及相关情况(含瑕疵情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负责处理,建议买受人现场查看标的物。
6、本次拍卖标的物已相互打通使用,拍卖标的按产权证进行交付,本院不负责恢复物理边界,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06
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巴渝大道367号附1号、冬雪街210号负1-商业库房367-2房屋拍卖时间:2021年9月16日10时至2021年9月17日10时(延时的除外)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已查封。已经通知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被执行人由于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未通知到位,现特此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拍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室内装饰装修价值,但不包括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3、本次拍卖标的物证载房屋坐落为“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巴渝大道367号附1号、冬雪街210号负1-商业库房367-1”,经实地勘查,本院与申请人执行人共同确认与实际坐落位置一致。
4、本次拍卖标的物有租赁,现作为车行使用,据《门市租赁协议》载明:租赁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每年租金为95000元,租金一年一交。
5、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供水、供电、供气及相关情况(含瑕疵情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负责处理,建议买受人现场查看标的物。
6、本次拍卖标的物已相互打通使用,拍卖标的按产权证进行交付,本院不负责恢复物理边界,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来源:重庆潼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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