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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谁还敢做好事?卖豆饼老太捡1700元全额归还反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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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7 16: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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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09年11月26日03:49

  卖豆饼老太捡钱归还反成被告

  淮安这位老太称在路上捡到1700元,失主说总共丢了8200元,到底是怎么回事?

  59岁的淮安市淮阴区居民周翠兰平时以走街串户卖豆饼为生,每斤豆饼也就能赚毛把钱。11月6日早晨,她在推自行车卖豆饼途中,捡到1700元现金。在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周继伟后,让她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周继伟坚称丢的是8200元,所以坚决要求她返还另外的6500元。昨天上午,周翠兰与一位目击者王长玉一起收到法院传票。原来,周继伟将他俩一起告上了法庭。手拿传票,一字不识的周翠兰除感到冤屈外,心里也直犯嘀咕:我捡钱归还了,怎么还被人家告上法庭?

  路边捡到一摊百元大钞

  “我确实就捡了1700元,他怎么能说我捡了8200元?我做好事不要他回报,但也不能让我无缘无故地赔上6500元吧。”昨天上午,刚刚从县城找律师回到家中的周翠兰见到记者时,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说着她心中的委屈。

  据其介绍,6日早晨,她推着卖豆饼的自行车走到淮阴区杨庄村一条小路时,村民王长玉买了她两元钱豆饼。就在王长玉付钱时,她突然发现路边草丛里散落着一摊百元大钞,于是她弯腰将钱捡起来,并问王长玉:“你知道这钱会是谁丢的吗?”王长玉告诉她“有可能是附近一家奶牛场的人丢的”。既然钱有可能是奶牛场人丢的,于是她数也没数就把所捡的钱交给王长玉,让其寻找失主,而她则继续出去卖豆饼,途中她又发现自己鞋底下还粘着2张百元钞票。11时许,她回到家中将此事告诉儿子,并将粘在其鞋底上的两百元交给了儿子,儿子问她:“你把钱给别人,那丢钱人上门要钱怎么办?”在儿子的提醒下,她找到王长玉,将自己早上捡到的钱要了回来。这时,她才知道自己早晨交给王长玉的是1500元钱,而且还没有找到失主。

  失主坚称老太“贪”了6500元

  “第二天上午,周继伟就带人到我家来要钱了。他一口咬定丢的是8200元,还说我贪了其中的6500元”。周翠兰告诉记者,当她将所捡的1700元钱带回家后,就一直希望有失主能尽快找上门。7日上午失主周继伟果然找到她家,并说自己丢钱了。她想既然钱是人家丢的,理应将钱还给人家。但当她将自己所捡的1700元钱交给周继伟时,他却说少了6500元,并称如不交出被“贪”下的6500元钱,就法庭上见。为此,双方发生口角,并打了报警电话。在西坝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周继伟暂时拿走了所丢的1700元钱。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找到了22岁的失主周继伟。面对记者的采访,他坚称自己丢的就是8200元钱。据其介绍,他身上的8200元钱是11月5日一朋友归还给他的,当时他身上还有100元钱,于是他就将8300元钱放在上衣里面一口袋里。晚上朋友请他吃饭唱歌至11时左右,他打的回淮阴区,下车时从口袋里抽出一张百元钞票付账,司机找给他的零钱则被他放在裤子口袋里。下车后,他感觉有点热,就将上衣脱下挂在胳膊上走回家了。他一觉睡到6日中午,醒来后发现自己上衣口袋里的8200元钱没有了,便打电话给其妻子,妻子说没有看到,他便推断钱可能丢在出租车上了。于是他立即按出租车发票上的信息,来到了出租车公司找到该车驾驶员,但驾驶员告诉他,车子上根本没有客人丢钱。7日早晨,他的妻子从邻居家听说卖豆饼的周翠兰6日早晨在路边捡到了钱,正在找失主,于是他便带着妻子来到了周翠兰家。

  老太昨收到法院传票

  “我确实丢了8200元,而她现在只给我1700元钱,我当然不让了,再说我的钱也不是偷抢的。”当被问及为什么要将周翠兰与目击者王长玉告上法庭时,周继伟说:“现在周围人都知道此事,也有人说我在讹她钱,为了还我自己一个清白,所以我一定要将她与王长玉告上法庭。”在周继伟提交法庭的起诉书上,记者发现,他的诉求是要周翠兰与王长玉共同归还他所丢的另外6500元。对于该场官司能否胜诉,周继伟称“没有多大把握”。

  与周翠兰一样,收到法院传票的王长玉也倍感委屈。他告诉记者,当时他发现周翠兰捡到钱时,好心地说了句“这钱可能是附近一家奶牛场的人丢的”,当周翠兰将钱递给他后,他立即去奶牛场寻找失主,结果没找着,他就在另几位村民的见证下将钱数了一遍,刚好是1500元。周翠兰来要钱时,他一分不少地将钱全部交给了她。当时双方还开玩笑说:“十天之内没人领钱,我们一起吃喜。”他告诉记者,现在“喜”没吃上,倒吃上了官司。此次,他将不惜一切代价将官司打下去,否则以后谁还敢做好事!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7 16:25:3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这啥世道啊
发表于 2009-11-27 16: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做好事不难,难的是做了好事误会说不清楚
发表于 2009-11-27 16: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早上看了这个新闻,当时心里的感受确实很糟糕;中的道德是被法律强J了.

也就是说,法律是不讲道德的。中华5000年的道德文化,就这样被玷污着。人性的丑态啊。
发表于 2009-11-27 19: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纯洁朴实的老百姓呀,你是可爱的,!!!说明有的人缺少道德教育,
jiangyanxin3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11-27 19:04: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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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8 12: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绵阳
我刚才捡到1毛钱,看看周围没人,赶紧揣进荷包了(莫给别人说哟)
发表于 2009-11-28 12: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纯粹吃多了送钱给律师,
发表于 2009-11-29 12: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绵阳
李妍:捡钱归还反成被告背后的道德焦虑


我们似乎生活在一个普遍无德的时代。身处陌生人社会,每个人从踏出家门的那一刻起,都死死抱住自己的东西,不敢有半点松懈。哪怕有好心人过来拍拍你的肩膀,提醒你钱掉地上了,都会警醒得像梦中的余则成,随时准备拔枪。

昨日各大网站上的一条热点新闻,就很能印证当下信任缺失中人们充满戒备的生活状态:11月6日,江苏淮安一卖豆饼的老太途中捡到1700元现金,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归还。失主却坚称丢了8200元少了6500元,将老太太告上法庭。(11月26日《扬子晚报》)

捡钱者因被怀疑藏钱而受失主质问,人们很容易将其与此前发生的,搀扶跌倒老人反被索赔事件进行类比。当这种事件频频发生后,它至少意味着,不仅我们社会本身正遭受着巨大的信任危机,身处事件之外的人们也处于一种严重的道德饥渴中。失主究竟有没有讹诈捡钱的老太,老太到底有没有偷留捡来的钱财,一波三折的捡钱过程,本身就使捡钱真相陷入某种错乱。然而,尚未厘清真相的人们,却迫不及待地对失主进行道德讨伐,这其实正昭示着人们在充满戒备防卫的社会语境中,想迫切寻回互信之感的道德焦虑。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这是曾流行于恋爱男女之间的对话,置于现实语境,是否可转换为:“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用怀疑的目光打量我”。最遥远的距离,的确就是当下陌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当你挤上公交车,你会小心看住随身包袱,防止突然伸出的第三只手;当你到饭馆吃饭,即使去上厕所,也会随身带包,或嘱咐朋友替你看管;当你逛商场、坐火车时,连警察都不断警告你:不要与陌生人说话,包裹定要随身携带。所以,当你丢了财物,而被归还的钱数不够时你会泰然处之吗?即使你没有当面质问,内心是否真的释然以对呢?质问捡钱者的失主心理大体正是如此。因此,充满道德义愤的人们大可不必把“反咬一口”的失主都打入道德洼地,因为很多时候,我们自己正是这样做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因为陌生人社会的道德失范,失主的自我防卫行为就一定恰当。正如老太委屈的眼泪,以及失主为了不让别人说“我在讹她钱”,为还自己清白才诉诸法律一样,身处这样互不信任的社会,每个人都是道德焦虑者。

相比传统氏族乡绅进行道德调解的“熟人社会”,陌生人社会的确更需要一种类似契约合同的东西,来规范道德秩序。法律,正是那杆将人们的道德伦理强化成法律责任的天枰。从这个角度来说,失主将老太告上法庭,就如同此前的跌倒老太向搀扶人索赔一案,法律判决的过程,不仅需要力求还原事件真相,更应在人们心中树立起陌生人社会在道德之外的法律示范效应。
发表于 2009-11-29 16: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现在人们常感叹世人坏人多,没有人有同情心,这样谁还敢做好事,谁还敢有同情心。感叹世态炎凉,人心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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