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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一页重庆公众号
璧山区原副区长黄文杰受贿案终撤诉。
2018年8月3日,璧山区委常委、重庆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院长黄文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重庆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2月1日,黄文杰因涉嫌犯受贿罪被被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逮捕。此案调查终结后,经指定管辖,2019年4月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重庆市一中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2012年至2018年,被告人黄文杰利用其担任重庆市璧山县副县长、重庆市璧山区副区长,重庆市璧山区委常委、重庆市璧山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土地出让、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申报、公司上市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重庆市一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文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7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到案后,主动交代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其认罪悔罪,退出和追缴部分赃款赃物,综合其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可对其从轻处罚。
2019年12月31日,重庆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文杰犯受贿罪,判处黄文杰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黄文杰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黄文杰申请撤回上诉。重庆市高院审理认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2020年5月14日,重庆市高院对此案终审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黄文杰撤回上诉。
黄文杰简历
黄文杰,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重庆潼南人,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09—1994.07 重庆大学机械工程一系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1994.07—1997.06 四川省重庆市大渡口区跃进村街道办事处干部(1995.10—1995.12四川省委第二党校青干班学习)
1997.06—1998.05 重庆市大渡口区跃进村街道办事处干部(1996.04—1998.02挂职任跳磴镇沙沱村党支部副书记)
1998.05—2000.06 重庆市大渡口区计经委主任助理
2000.06—2001.08 重庆市大渡口区计经委副主任
2001.08—2005.07 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计划委副主任
2005.07—2006.12 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2004.12—2005.12挂职任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评审处副处长)
2006.12—2010.06 重庆市大渡口区外经贸委主任、招商局局长、建桥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2010.06—2012.01 重庆市大渡口区委办公室主任、机要局局长、保密局局长,2011.11建桥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2012.01—2014.07 重庆市璧山县副县长
2014.07—2016.12 重庆市璧山区副区长
2016.12— 重庆市璧山区委常委,2017.05重庆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院长(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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