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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潼南] 村民强占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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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4 11: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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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镇桂花村七组五社,社员陈同宽声称已故社员龚建国的土地已归他所有,并卖出部分土地于他人葬墓收取钱财,且村干部并未向村集体公开此事,,都说土地经营权三十年不变,此乃仿似村霸行为,还有他家建房子的时候私修公路向村名罗姓、陶姓,陈姓家各收取几百元人民币,,此乃亦是村霸行为。。希望有关部门能予以调查整治教育。4 V8 B& }* p$ W0 p. j
     
发表于 2018-9-14 11:47:5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潼南区公安局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举报电话:023-44862110 举报邮箱:TN_shce@163.com举报信箱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126号(906办公室),邮编402660。【潼南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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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4 11:50:46 | 显示全部楼层 IP:
一定要举报才行吗?发帖不能影起关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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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4 12: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众生皆迷惑 发表于 2018-9-14 11:50
  ?$ a- E/ u: U; S一定要举报才行吗?发帖不能影起关注吗

. m" W0 i4 q9 X0 ?4 @不能,这上面就是无聊瞎吐槽用的。要想有人关注还是扫黑办那个电话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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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4 14:49: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你举报跟不举报结果是一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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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4 19: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潼南区政府网区长信箱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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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5 17: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菜鸟之逐鹿 发表于 2018-9-14 14:49
6 R9 {8 x" I. |你举报跟不举报结果是一样的了。

" [' n6 s' w6 b  T最近扫黑,他敢不管!只要是真的绝对遭!潼南目前没有拿的出手的成绩,不介意抓几个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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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0 15: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网友,你好!. M0 v" g4 U0 ?. H/ `; q
    经调查:(1)桂林街道桂花七组五社陈同宽并未卖龚建国的土地于他人葬墓。陈同宽的三爸死后,三妈带子另嫁,现他三妈的儿子陈同明死后葬在他配家的土地上,并未收取任何费用。(2)关于修路问题。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修路由陈同宽组织,其余罗某、陶某、陈某家分别投了500元钱,共同修了便道,方便生产生活。
. m- [; r  n' [. U" X3 y7 X) n6 B8 j- L, q8 K- `- E- c

* p. ~( o+ i( u1 u$ e-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
/ y0 {7 |1 I# y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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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9 21: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他们是不敢承认,你们去调查了没有证据把他没有办法,他和村里的人几乎都吵过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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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9 21:42: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还有那个埋人的土地原本并不是他家的,而是已故龚建国的土地,他说是他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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