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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梓中学] 重庆市潼南柏梓中学学生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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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16: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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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学生奖励条例: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表彰奖励:

1、    关心国家大事,思想品德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2、 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自觉维护学校集体利益,敢于和不良行为作斗争,工作踏实肯干,成绩突出,有较高威信者。

3、 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大公无私、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在同学中产生了良好影响,或某方面有突出表现者;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有较大成绩者。

4、 奋发进取,学业、品德方面进步显著者。

5、 努力学习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取得好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6、 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努力发展个人特长成绩优秀者。

(二)奖励形式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
3、颁发证书、奖状、奖金、奖品
4、授予称号
5、命名表彰
6、报请上级机关嘉奖
(三)奖励的级别

按内分五级

校级、处级、年级组级、教研组级、班级五个层次

校级以上的奖励:记入学生档案或学籍卡、通报表彰或庆功(庆贺)。

(四)奖励的种类:

校内奖励A、集体奖,B、个人奖

A、集体奖:

1、 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文明班集体奖:

每学年各评选一次,高初中部各两个。采用民主推荐,集中评议,综合考评(参考“双评”名次的评选办法)。学校发奖状一张,发给一定数量的奖金。

2、“流动红旗奖”:

学校值周每周对各班的常规检查评定名次。高初中部纪律、清洁前两名的班获得流动红旗。

3、    体育竞赛团体奖

(1)        运动会成绩突出的班集体。

(2)        运动会组织工作好,赛风好的班集体。

(3)        “三操一活动”特别优秀的班集体。

学校发奖状一张,发给一定数量的奖金。

4、 文娱演出集体优秀奖:

(1)        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活动,文娱演出工作组织好,并能获得较突出成绩的班集体。

(2)        能长期坚持课前唱歌,歌咏比赛成绩突出的班集体。

学校发奖状一张,发给一定数量的资金。

B、个人奖:

1、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优秀成绩奖、奋发进取奖、文明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干部。以上由学生民主选举,班主任推荐,政教处考核,学校审批,每学年表彰一次,学校发给奖状一张,发给一定数量的奖金。

2、 年级组或教研组进行的各种表扬奖励。

3、         体育竞赛奖:

参加校内外竞赛活动,作风好,成绩突出者,学校按级别发给一定奖品。

4、         文娱演出优秀奖

积极参加文娱活动,为丰富活跃集体的文娱活动起骨干作用,在演出中成绩突出者学校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         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奖

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在活动中自己动手设计制作各种作品,成绩非常突出者;小论文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者,学校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一定数量的奖金。

6、         优秀通讯员奖

积极主动地采访和投稿。稿件质量高,新闻报道真实及时。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学生,校团委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7、         优秀播音员奖

按时播音,不断提高播音质量,播音效果好的,学校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县市级奖(A、集体奖,B、个人奖)

A、 集体奖

县市先进班集体

采用民主推荐、集中评议、综合考核、学校审定的办法。主要参考“双评”名次。上级表彰后,学校发给一定数量的奖金。

B、个人奖

1、         县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必须在校级三好学生与优干中产生,由班主任推荐,学校审定。上级表彰后,学校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         县市级文体竞赛奖

获得县市级文体竞赛奖的学生,学校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3、         县市级各种文化知识竞赛奖

获得县市级各种文化知识竞赛奖的学生,学校通报表扬并予给一定物质奖励。

4、         国家级各种竞赛奖

获得该项奖的学生,学校张红榜表彰并给予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            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一)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看认错态度,给予必要的处罚。

(二)      处罚形式

1、检查保证;2、通报批评;3、大会点名批评;4、行政处分;5、赔偿经济损失;6、送交公安机关。

(三)      行政处分

1、 处分的种类

警告、严惩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令其退学、旁听、开除学籍等。

2、 行政处分的时限,记档。

(1)        学生受行政处分一般为一年。留校察看最长不超过一年,一年内无明显进步,应开除学籍。

(2)        受记过以上处分,要记入学生档案或学籍卡。警告、严惩警告记入当学期评语。处分撤销后也要在档案中注明。毕业升学时要记入相关材料,介绍给该生的去向单位。

(3)        处分撤销后,如果表现确实突出,经半年以上考察,由所在班级教师、同学评议,年级组审查呈报,学校行政会审核批准,其处分可从档案中撤掉。

3、     行政处分的批准公布

给予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学生的行政处分,必须具备违纪学生的违纪表现(经过)材料,检查材料,保证材料。

警    告:班主任写出书面材料,年级组长审批并呈报政教处备案。

严惩警告、记过处分: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申报,政教处审批。记过处分应通报行政会。

留校查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由政教处申报,行政会审查批准,校长签发公布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行政处分要通知家长;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要以书面的形式既通知家长又要通知班主任。

4、 行政处分的撤销

受处分学生如有明显进步,错误确实改正,可予以减轻或撤销处分。

撤销处分必须填写“申请撤销处分登记表”,履行书面申报批手续,并予以公布。

撤销处分审批权限,哪一级给予的处分,由其考察评议、审批撤销、予以公布,政教处备案。

(四)    行政处分的定等

1、 学生要尊敬师长、服从教师的教导、管理,如有意见应按组织原则,以正当方式提出,不得当面顶撞。对无理取闹、影响课堂或校内教学秩序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对辱骂教职员工者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

2、 要团结同学、互相尊重,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勾引外人寻衅打架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直到开除学籍。

3、 不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应得到应允,用后要及时归还,对于偷盗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直到开除学籍。

4、 学生严禁谈恋爱,违者对其进行批评和劝告,视其情节也可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不听劝告者通知家长,勒令退学。
 楼主| 发表于 2009-9-2 16: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5、    要爱护公共财物,严禁损坏门窗、墙壁、桌凳、电具、瓷砖、花草树木、各种建筑、景点、图书、仪器等公物,对不负责而损坏公物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要赔偿损失,对故意损坏公物者,除加5倍赔偿外,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6、    讲究卫生。乱抛纸屑、果皮等不洁之物、乱抛乱倒剩饭剩菜、乱倒乱泼污水,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等;乱涂乱刻或故意弄脏墙壁、黑板、门窗、桌椅、公告及各种建筑物、景点等,本人打扫干净或付工人清洁扫除费,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7、    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作弊者试卷判零分,给予记过处分,通告全校并通知家长。
8、    要严格遵守宿舍纪律,遵守作息制度,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每期无故旷课达11课时及以上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请假超过一定界线,按学生请假考勤制度第四条处理。
9、    要按时参加“三操一课”活动,对无故缺席者要进行批语教育,学期累计5次不上操者不能评为优秀,7次不上操者不能评为良好,不上操达10次以上操行评及格级,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操行为不及格。
10、端正劳动态度,积极参加值日和劳动。一学期三次无故不值日者不能评为优秀;劳动观念不强,操行评为良好以下,经常逃避劳动者操行为不及格。
11、积极开展课外阅读活动和有益的文体活动,提倡读好书,不看庸俗读物,不唱不健康的歌曲,严禁看黄色小说及讲淫秽故事,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2、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3、严禁翻墙越壁,违者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
14、双评活动中,每期扣分累计达10分者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15、上课不认真,课后不做作业或抄袭别人作业者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16、无论何时操行学分一旦不及格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学校将酌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1)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有明显言行及组织煽动闹事,扰乱教学秩序,破坏安定团结的。
(2)违反国家法令,触犯国家法律的各种犯罪份子。
(3)破坏公共财产,偷盗国家、集体和私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
(4)有偷盗行为,屡教不改,品行恶劣,道德败坏者。
(5)违反学校纪律,情节极为严重者。
18、受处分的学生,对所犯错误已改正者,可撤销处分,若不思悔改,错上加错,毕业前处分未撤销者,以思想品德不及格论,不予毕业,不准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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