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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09年2月,山东青年段磊因上网发帖举报镇领导,被当地检察院以诽谤罪提起公诉并羁押150天。7月24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公检法主要负责人道歉。8月27日,段磊获16798.5元国家赔偿。
段磊(图片来源:大众网)
新华网8月29日电 8月27日,曾备受瞩目的“曹县帖案”又有新进展:发帖青年段磊的代理律师李会清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人民检察院处,代段磊领取了国家赔偿款16798.5元。其中,检察院支付的部分为11798元、公安局支付的部分为5000元。据了解,领到赔偿金后该笔款项当即由段磊父亲签收。
7月3日,曹县检察院向该县人民法院以涉嫌诽谤罪对段磊提起公诉,起因是段磊于2月2日至2月8日,在三家网站以 “写给省委领导的一封举报信”等标题连发六篇内容相同的帖子。
事件发生后,媒体以“曹县帖案”概括此事并进行披露,此事引起社会各界关注。7月23日,曹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商后认为,段磊涉嫌诽谤证据不足,决定撤回起诉;隔日,曹县公安局做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至此,段磊已被拘押150天。此后,曹县公、检、法三机关主要负责人主动向段磊及其家属道歉。
新闻回顾:山东青年发帖举报被拘续:7名办案人员被追责
闹得沸沸扬扬的“山东曹县帖案”,继7月24日凌晨段磊获释后,又有了最新进展:25日下午,曹县有关部门已对办案机关的7名人员进行问责。对县公安局案件审批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案件审核人员和主办人员分别给予警诫一次。
山东青年发帖举报被起诉始末
2009年2月,山东青年段磊因上网发帖举报镇领导,被山东菏泽曹县人民检察院以诽谤罪提起公诉。7月24日,公安机关撤案,公检法道歉。段磊的代理律师称,将追究枉法办案的曹县公安局,检察院相关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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