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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2 18: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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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新京报》报道,今年年初,北京市政府下发《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信访风险评估的意见》等三个文件,要求推动重大决策的信访风险评估。
邀专家和各代表
设信访风险评估组
按照要求,决策单位应邀请专家、律师、主管部门、执行单位和直接利益人代表,组成信访风险评估工作组,对拟决策的事项进行评价、论证。如果拟决策事项超出群众目前实际承受能力,应暂缓决策;损害广大群众利益的,应终止决策。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认为,通过信访风险评估来约束政府决策,使政府在每一个重大决策时都充分地考虑民众利益,这是好事。但这项政策的出发点不应搞成了维护稳定的工具,而要让官员明白,政策的出发点是要多考虑和维护群众的利益。同时,不能都由政府官员评估,而应反映不同利益诉求,否则,效果会大打折扣。
于建嵘还指出,“信访风险”这个提法不严谨,因为信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不一定是坏事,建议、批评都是信访的内容。信访不等同于上访。所以,可以将措辞改成“民众利益风险评估”等。
据官方统计,2007年北京市通过书信、电话、建议征集、新闻媒体四大信访渠道,市、区县、街乡三级受理群众信访121万5000人次,同比增加5%。相当于每天受理群众来访3328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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