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潼南县大佛寺景区管委会
潼 南 县 公 安 局
潼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潼 南 县 财 政 局
潼 南 县 市 政 局
潼 南 县 旅 游 局
潼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潼 南 县 物 价 局
潼南县梓潼街道办事处
关于大佛寺核心景区封闭管理试运行的通告
为规范大佛寺核心景区管理,提升景区形象,经研究,决定近期对大佛寺核心景区进行封闭管理试运行。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试运行时间: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
二、封闭管理范围:东至原粮修厂抽水塔,西至西园门围墙,北自北面虎溪与涪江交汇处,南到大佛寺正殿后檐——瑞莲池外围墙围合的范围。
三、试运行期间,核心景区将实行封闭式收费管理。收费标准:社会个人为50元/人.次; 对身高1.20米(含1.20米)以下的儿童、现役军人、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免费参观;景区内佛教教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持有戒牒或皈依证的佛教僧信两众免收门票;60岁以上的老人凭有效证件、身高1.20米-1.40米(含1.40米)的儿童、大中小学生实行半票;本县居民可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景区指定地点集中办理年票,年票面值为50元/张,限本人使用,持票人在有效期内可以无限次进入景区。
四、开放时间:
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每天5:30—20:30开放,其中收费时间为:每天7:00—18:3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每天5:30—19:30开放,其中收费时间为:每天7:00—18:30。
五、试运行期间,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核心景区内摆摊设点或从事其他任何经营活动。
六、核心景区内严禁存放、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七、试运行期间,凡过往大佛寺核心景区的行人、车辆绕道而行。
八、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潼南县大佛寺景区管委会 潼 南 县 公 安 局
潼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潼 南 县 财 政 局
潼 南 县 市 政 局 潼 南 县 旅 游 局
潼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潼 南 县 物 价 局
潼南县梓潼街道办事处
二00九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