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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介绍一下背景:我国的“爸爸节”诞生于1945年8月8日,当时正值我国抗战时期,上海部分爱国人士发起 “爸爸节”来颂扬、纪念在战场上为国捐躯的父亲们。这一构想立即得到上海市民的响应,抗战胜利后,就把每年8月8日定为“爸爸节”,并通令全国遵行。“爸爸节”定于每年的8月8日,是因为“八八”和“爸爸”同音,并且从字形上将“八八”二字连缀后,正如一个“父”字。从此,8月8日成为中国的“父亲节”。 但随着西方的“父亲节”传入国内,这个中国的“父亲节”被大家渐渐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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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n H3 {- L" G& x “爸爸”一词,据Wikipedia百科全书的解释,源于拉丁文及罗马各种语言对“父亲”(father)的“恩称”(appreciate for)。后演变为宗教语言,成为信众对教主的称谓(Pope,Papar)。也有文章探讨“妈妈和爸爸”(Mama and Papa)之类的称呼乃世界语言之普遍现象,其中没有文化差异,遑论政治背景,与法律文化更是八竿子打不着。但我的考证结果是:中国人现在的“爸爸”是叫错了!不仅叫错了,而且叫得很专制、很复古、很妖魔!!! # W( q5 y! l/ e4 p1 M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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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古人为何不叫“爸爸”? : S. J! g X: B Y
6 C+ k' Q* O( ^ 如果“爸爸”(Papa)之类的发音带有无族别的普适性,那么,中国古人为何没有“爸爸”之类的称呼?难道古人的唇齿、下颚有问题?其实,中国人直至现今,对父亲的称呼都有很细密的文化讲究。譬如,称对方的父亲为“令尊”、“尊上”、“尊公”、“尊君”、“尊府”。称自己过世的父亲为先考或先父。在别人面前谦称自己的父亲为“家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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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思想家、史学家顾炎武在《日知录》载:“唐时人称父为‘哥’”,“唐时宫中称父称兄皆曰哥。”《旧唐书》的记载印证了顾的说法:“玄宗泣曰:‘四哥仁孝同气,惟有太平……。’”这是唐玄宗(李隆基)称自己的父亲唐睿宗(李旦)为“四哥”。睿宗的另一个儿子隆业为中山郡王,他在洛阳龙门造了一座观世音石像,该像铭文题:“弟子中山郡王隆业奉为四哥娘六亲眷属敬造观世音石像。”这个“四哥”也指他的父亲睿宗。睿宗在高宗诸子中排行第八,但在武后所生诸子中排行在四,故称“四哥”。玄宗儿子李琰在回答玄宗的话时说“惟三哥辨其罪人”,这“三哥”即指排行老三的玄宗。《淳化阁贴》有唐太宗李世民与其子李治书,下署“哥哥敕”。宫中以“哥”称父之习俗源于鲜卑语,所以有史学家认为李唐氏不属汉族,“疑出边荒杂类,必非华夏世家”。这至少可以证明,唐代皇室的祖先与北方胡人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参见:“中国古代奇特的越级称谓”) & `3 ^ X/ I* z, }*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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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例都说明,“爸爸”这个称谓背后必定有其深刻的文化甚至政治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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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与“西风东渐”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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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u' R8 f6 t5 S2 ?6 N 近代以降,中国的传统文化受到西风的强劲摧折,其状已伤痕累累,许多优秀的遗产被视为阻滞国人进步的毒素被清除,伴之而来的,则是大量莫名其妙甚至阴毒无比的文化-政治填充。 " F; N y2 _9 j!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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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一词的输入,正是这种文化帝国主义殖民的副产品。它使得国人开始“认贼作父”,将那个曾经给国族带来无数苦难的基督教“父”当作自己的“爸爸”。在传统“认君为父”“认师为父”的体制崩塌后,有引来了一个“洋父”(或养父?),我们真已寡廉鲜耻到抛生父情,投洋人怀,作忸怩态的地步了吗? $ t5 A( D2 v! P2 ?
" A8 f- O5 F8 U+ c5 _; U0 B8 ] 我看,没有,也永远不会。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未能意识到:“爸爸”背后的阴谋。这不是故做爱国姿态,亦非文化保守,更不是无聊的搬弄是非、小题大做。这种语词阴谋的揭示,有利于国人唤醒属于自我的亲感记忆,抵御那些本不属于我们,但又习惯性接受、日常性推行并无力更改的文化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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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爸爸”的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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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的“Papacy”乃是罗马主教的执政官和裁判官,他统治着作为基督教三大分支之魁首的罗马教廷。(参见Britannica Encyclopedia)“爸爸”不是血缘的造物,而系宗教文化与政治博弈的名词。作为基督耶稣的代言人,“爸爸”也被尊称为“圣父”(Holy fa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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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6 S i+ U9 u- v8 r 这与中国古代的皇帝被人民尊称为“天子”不同。“爸爸”显示了西方文化的外张性、独大性,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内忍、谦卑构成了对比。作为政治博弈的过程,“爸爸”与“天子”也不一样,他通常是选举产生。这一点会被许多人认为是西方强于我们的地方。从形式上看是这样。但从实际历史看,这种不确定的选举制很多时候会带来血腥和无序。宗教战争的频仍就证明了此点。但在中国历史上,很少有人会为“爸爸”是谁产生争议,因为血缘主义的确定性,中国古代史保持了一贯的世俗、和平、宽容性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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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父爱的中国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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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滋生不了西方宗教精神,有人据此说,中国永远不可能实现西方那样的法治(Rule of Law)。除非,我们移植、接受西方(宗教)文化,学会叫“爸爸”。这样的思路何其荒谬!这仿佛说,我们的才智与别人不同,要做出像别人一样的成就,必须首先自杀,然后用别人的克隆干细胞再重塑一个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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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不是神话,不是科幻,不是游戏。中国古典的法律精神有着明确的“父爱”指向,我们却偏偏不承认那是中国的土产,非得挂上西方“爸爸”的名头才肯宣之于众,然后痛彻心扉的自我批判一番,最后得出“没有结论的结论”。(参见孙笑侠、郭春镇:《法律父爱主义在中国的适用》)这样的法治研究尽管找到了良好的素材与切口,运用了合适的方法与思维,但因为文化立场犬儒及政治思辩的退场,显得那么单薄无力、楚楚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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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细究法律父爱主义,我们会发现,法律的权威与父爱的温慈有机融合,有望从中开出别样的法治中国新路径。这样的路标,不应该再被有意掩埋。中国人应该找到真正的制度之父、文化之父——在这一切还未完成时,法律的作用在于代行父亲的职责,为我们的生活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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