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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我的十年艰辛维权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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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16: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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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十年艰辛维权路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推荐给朋友>


我叫刘长青,齐齐哈尔人,我的股票被光大证券盗卖后,我依靠法律在法院维权十年未果:
一、
初审超审限6年,终审却不纠正,仍维持判决!再审至今27个月既不审又不驳!为什么两级法院都无视审判程序的审限?
二、
生效判决以买入价至平仓价之间的差价来计算损失,是适用法律的错误:颠倒了逻辑关系,依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的明确规定:“过错在前,民事责任在后。”买入价至平仓前受害人没有指令卖出,不论股票价值的高低,与平仓行为造成的损失都没关系。再以平仓行为前的买入价与平仓价间的差价计算损失,就违反了“过错在前,民事责任在后”的逻辑关系。是责任前置的错误判决!
三、
经过法院四次审理,既然认定是“侵权行为”但法官又在办案中偏袒侵权人,无视事实,违背法律!法官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不能以个人的主观臆测用“可能,必然,即便”等诡辩论办案。有《(2000)齐经初字第84号》《(2001)黑商终字第234号》判决书为证。
四、
当我提交再审申请时,高法民二庭三位庭长在场时其中一位男性庭长说:“再审赔偿更少,就让缠诉人倾家荡产!”受害人依法维权却遭到黑高法庭长公然严重威胁!
受害人依靠最后一道救济防线竟是如此的遭遇!
 楼主| 发表于 2009-5-31 16: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这是一老爷子的事,大家多顶起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5-31 16:04: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资本市场是老百姓参与的吗?。。由其这各自为政的时代,谁的话也比能听!!!中国老百姓苦呀!!!
 楼主| 发表于 2009-5-31 16: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这是一老爷子十年的维权路,,,,
 楼主| 发表于 2009-5-31 16: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司法不公是源头上的腐朽!!!!怎么依法治国?
 楼主| 发表于 2009-5-31 16: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初审超审限6年,终审却不纠正,仍维持判决!再审至今27个月既不审又不驳!

对于超审限问题,是众多当事人多年来一直反应强烈的问题,也是最高司法机关明令禁止的问题,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对超审限问题是按错案对待的,在这种背景下,人民法院个别人员对此却熟视无睹,知法犯法,实在让人痛心。强烈呼吁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对此事有一个明确的解释和答复。望其能按照有关规定对造成此案违法超审限的有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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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法院四次审理,既然认定是“侵权行为”但法官又在办案中偏袒侵权人,无视事实,违背法律!”
侵权人侵权行为事实清楚,受害人伤害深重,却打不赢官司,且上诉维权长达10年,受害人实在是有委屈而无处倾诉,这究竟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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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提交再审申请时,高法民二庭三位庭长在场时其中一位男性庭长说:“再审赔偿更少,就让缠诉人倾家荡产!”

看到这一句就更为LZ感到强烈的不平和震怒。我坚信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我们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当权利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可以采取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是受害人依法维权,却遭到黑高法庭长公然严重威胁。这未免让人寒心。帮楼主顶贴,希望法院对你的遭遇能够早日给予合理的解释。支持LZ继续维权。《转,凤凰论坛网友之话》
 楼主| 发表于 2009-5-31 16: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无法无天,谁让权力横行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5-31 16: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这不奇怪,我国的法官处于没爹没娘状态!!!检查官很忙!!  不敢涉案吗?人大又有多少的作用呢?法官的天下!!!
     
发表于 2009-5-31 16: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我咋看就一个人在说啊?
     
发表于 2009-5-31 17: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唉!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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