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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4 21:39:34
来自手机W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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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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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认识一哥们,借了我一万块钱现金,约定今年四月份还我并附借条一张。可过了约定时间,我打电话再三催问,这哥们一直以没有钱为由予以推阻。一直到今年九月份,经多次找对方协调无果,我就此事以借条作为证据到潼南区法院起诉。十月中旬,法院判决书出来了,要求对方在收到判决书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支付借我的钱。可是对方在收到判决书后还是不予理睬...无奈之下只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这样十月三十一号在执行局立了案,就开始漫长的等待。直到十二月二号,邮局打来电话,说是法院寄来的邮件。得知后,满心欢喜的跑来邮局接收,可打开邮件看到执行局的信不免让人感到失望。信上以无法联系对方且对方没有固定资产为由予以结案,现在等于说走法律程序也没能维护到自己的利益{:mocs_9:}信上也有写到,我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等对方有钱了再执行,之后执行就没有结案期限了。现在纠结的是,像这种情况就让对方一直这么耗下去?执行局这样算是无作为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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