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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化工厂废气排放毒害居民的健康
邮件字号: 市长信箱[2009]2482
发布单位: 潼南县政府
呈批件内容: 有两个化工厂,时常排放废气,噪音等,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尤其是最近几天,排放一种硫磺的味道、(类似烧煤球放出的一氧化碳)非常刺鼻,引起小孩咳嗽,老人呼吸困难,向12369投诉,说要15个工作日才能答复,我想向市长大人问几个问题,不知能解决小民的困惑?
1 :化工厂建在距居民密集区不到一公里,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吗?
2 :有关部门要15个工作日才能解决,是不是要死人才能马上解决?政府的工作效率不是提高了吗?
3:以前投诉过,停了一段时间,又开始毒害我们,而且现在晚上作业,白天停排,这种不彻底追查到什么时候?
此致!
办理单位: 潼南县政府
办理结果: 投诉人:
你好!来信(市长信箱〔2009〕2482号)收悉。县政府及时责成县环保局有针对性地对事件进行了调查处理,根据县环保局的现场调查以及群众走访,查清了案件的由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批复《山峡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及重庆市总体规划要求,重庆新华化工厂被市政府列入首批“退二进三”异地搬迁重建的工业企业。该厂2003年正式确定落户潼南工业园区北区,并启动搬迁工作投资建设钛白粉生产项目,该项目于2004年2月正式破土动工建设,2005年7月搬迁工程竣工。当年9月经市环保局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预验收,同意投入试生产。2006年11月通过正式验收,并同意正式投入生产。
二、污染治理情况
重庆新华化工厂是利用钛精矿和浓硫酸生产钛白粉,年产量1.2万吨左右,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水、废气及石膏渣。该厂本着搬迁不是污染转移的原则,通过科技进步,严格执行环境管理“三同时”制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要求,一是将所产生的废水采取石灰中和、瀑气加药、污泥脱水后达标排放,通过在线监控和日常监测显示,废水排放中的污染物都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允许排放标准。二是酸解尾气处理,采用了碱喷淋治理措施,把酸解反应时的废气通过48m高的喷淋塔用碱液喷淋、降温、除尘吸收酸雾和二氧化硫后,实现达标排放。
针对群众3月19日投诉的化工厂排放废气污染问题,经调查主要来源于重庆新华化工厂酸解工序中钛精矿与浓硫酸发生反应产生的,由于3月18日22:00时该厂交接班期间接班人员未及时更换碱喷淋液,导致酸解反应中产生的二氧化硫气体未达到处理效果而排入环境,因该厂紧邻江北新城,当时产生的二氧化硫气体随风向飘向城区对周围群众确有影响。2009年3月18日潼南县环境监测站及时对该厂周围进行现场监测显示:废气中二氧化硫实测排放浓度远远低于允许排放浓度550㎎/m3的排放标准。
三、处理情况
1、3月18日,环境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厂立即停止了酸解反应,及时更了换喷淋液;
2、针对这一事件,潼南县环保局正在依法处理之中。
发布时间: 2009-04-09 16:3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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