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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住房,上月在潼南农业个贷中心办理了房贷。因年轻又没有结婚,开支小,便在买房时即要求办理十年期限,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也拟定了相关合同,签订的时候都约定了上诉期限和还款方式。
农业银行电话告知说因未满28岁且未结婚为由说不能办理10年的期限,只能办理15年的。为了了一件事便答应了银行这个所谓的要求。合同期限改成了15年(180月)。
本月收到短信通知才发现银行方面私自将还款方式办理成了等额本息方式。每月固定还款,昨日在去找银行咨询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态度极其不友善,一直咬定他们没有错,没有改动合同,拒绝给予答复。于是前往开发商处拿了自己的那份借款合同,发现里面二十九条中明确填的是等本递减还款法。于是今天向95599提出投诉,客服表示将提交处理。下午在前往其个贷中心时发现办事人员均未在,据大厅工作人员说好像在开会什么的,便离开了。
因今天便是还款期,本来账上是有钱足够还款的,但因此事便在取款机上取了一部分出来,表示等此事解决后再进行还款。坐等银行解释和答复。
究竟是因为利益因素还是办理效率问题,而导致此事件的发生。 另外再吐槽下:该行个贷中心的某工作人员(貌似是有职务的)态度极其不好。若在第一次去咨询时友好解释说明,并不存在好大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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