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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微信朋友圈转发广告需承担法律责任 当心摊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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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0 11: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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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转发广告需承担法律责任 当心摊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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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条免费赠送公交卡的虚假信息在微信朋友圈疯传,不少市民上当。(资料图片)
“亲,请帮我转发一下广告。”这样的话,你是不是常碰到?今后,再帮熟人在朋友圈打个广告、推销个商品,你得谨慎了,它可能让你摊上事。最近,司法部中国法制宣传司官方微博“中国普法”的一则提醒引发关注:“小心!帮熟人在朋友圈发广告,竟要负法律责任?!”
9月1日起,新广告法实施,根据规定,自然人在自媒体发布广告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朋友圈里的广告稍不注意,你可能就得负法律责任,若引发纠纷,还会涉及赔偿。
好伤感情
为抢3角钱红包转发广告惹上麻烦
这则微博发出提醒的同时,还提到了一个发生在山东的案例:林女士社交很广,在微信上拥有几百位好友,她的一位好友在推销面膜。前不久,好友在闺蜜群中发了一个微信红包,林女士随手抢了一个:0.3元。但随后,好友就开玩笑说,这是广告红包,抢到的要帮忙转发面膜广告。林女士说,她当时没多想,随手就将广告转发到了朋友圈。
看到广告后,林女士微信群里的另一好友心动了,就买回来使用。哪料到面膜是三无产品,这名好友用后脸部过敏了,“她把怒气发到我身上,说是看到我转发的广告才购买的面膜,要我承担责任。”林女士说,最后她只好自掏腰包买礼物安抚这位好友,这起因为朋友圈转发广告引起的赔偿纠纷才算平息。
这则微博发出提醒,9月1日起,自然人在自媒体发布广告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众人吐槽
人情广告最尴尬,转不转都为难
有类似经历的人其实不少,朋友圈里的广告被吐槽为“最尴尬的交情”,29岁的重庆女子朱慧也遇到过类似的烦恼。“让你帮忙转发广告的,都是平时认识的朋友,想拒绝又觉得不好意思,屏蔽又担心被朋友发现。”朱慧说,现在打开微信朋友圈,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广告,碍于情面,她只能有求必应,帮忙转发。
9月初,朱慧帮一位卖卤菜的朋友在朋友圈转发了一则广告。公司同事看到后立马下单,收货后发现菜品密封不好,但也没太在意,食用后就拉了肚子。“这事让我很尴尬,考虑到卖家是我朋友,同事又不好要求赔偿。”
李斐也常被不少朋友请求帮忙转发广告,“朋友圈里,买卖的是信任度。转吧,我根本就不了解你的商品;不转,又得罪人。”在李斐身边,因为这种随手转发广告而引起的矛盾和吐槽不少。她说,朋友圈作为一个相对比较私密化的空间,更容易有引导效应。
微商坦言
转发广告做不好,销量就下滑
“在微信上卖东西,卖的就是广告转发量。”在新广告法出炉不久后,做了两年微商的程健就有些着急了,他说,没有朋友圈庞大的人际宣传,即使商品再好,也不好卖。
以其销售的水果为例,配上好的图片,诱人的广告语,朋友圈里有200多位好友帮他转发广告,每月能有1000多斤的销量。“一个朋友帮你转发广告,有5个人认真看了,就算成功。”为了让朋友们帮忙转发广告,程健也没少花工夫,“不停帮你更新朋友圈里的广告,谁都嫌麻烦,所以有机会我就发红包,领了红包的就要帮忙转发。”
为了发动身边朋友转发广告,李健的红包每周发一次,多是在商品更新前一天。若遇到朋友转发广告惹上麻烦的,比如水果送到时新鲜度不够,大多就用退货、发红包让对方消气。
在朋友圈里卖蜂蜜的蒋静也担心接下来的生意会不好做了,“要想朋友不排斥帮你打广告,首先还是要商品质量好,编写广告语的时候也要注意,否则自己生意砸了不说,还给朋友惹麻烦。”
释疑>
1.朋友圈里哪些内容属于广告?
重庆洛书律师事务所律师段勤解释,按照新旧广告法中的规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就是一种广告的行为。同时,新广告法删除了旧广告法中关于涉及“费用”的前提,所以,自然人不管是否收取了费用,都不影响认定其所发布的信息是否属于广告的性质。简单地说,转发广告的人也属于广告发布者,无论你是收费,还是免费帮朋友转发,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2.转发广告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按照新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而发布者先行赔偿。如果发布广告者无法提供广告源基本信息,那因其广告购买产品遭遇损失的朋友可以先向广告发布者索赔。
“如果转发的广告是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转发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段勤表示,根据新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广告发布者如果发布了虚假广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3.是不是转发了广告就算违法?
段勤表示,作为广告的转发人,是要对广告的真实性承担责任的,但如果转发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是货真价实的,所发布广告的产品和服务合法,并且内容健康,没有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就没有关系。段勤建议,如果对转发的产品质量不确定,最好不要转发。如果一定要转发,最好注明自己并没有使用过或者有相关风险提示等。若在朋友圈中看到虚假广告,不要碍于情面转发,并可拨打12315向工商局举报。
(出处重庆晨报http://cq.qq.com/a/20150910/009249.htm?pgv_ref=aio2015&ptlang=2052)
发表于 2015-9-10 14: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理解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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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0 14: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就应该这样,明显的“杀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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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0 14:29:0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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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10 19: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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