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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区获评“重庆市文明城区”,全市仅两个区获此殊荣。
据介绍,市委办公厅于6月29日发布了《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重庆市文明城区(县城)、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决定》。该《决定》指出,201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文明城区(县城)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优美环境、培养优良秩序、提供优质服务,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涌现出一大批创建工作先进典型。
《决定》授予潼南区、大足区“重庆市文明城区”称号,还授予了4个县(自治县)“重庆市文明县城”称号,101个单位“重庆市文明单位”称号,100个村镇“重庆市文明村镇”称号。其中,区纪委获评“重庆市文明单位”,桂林街道、古溪镇、寿桥镇获评“重庆市文明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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