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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4年1月20日在重庆市潼南百事达分公司购买2013款2.4四驱豪华CRV车一辆,加上装修费用合计29万(涉及到线路的装修都在百事达进行),2015年2月17日由于驾驶不当追尾损坏水箱,引擎盖,中网,保险杠等,在百事达维修一月后行驶总里程不足一千公里,2015年5月9日,行驶5公里左右停车,刚刚停车时,发现引擎盖处着火,赶紧下车找灭火器扑火,由于火势太大,经火警扑灭,该车烧为一堆废铁,已无法维修,后经消防鉴定为汽车保险盒处线路短路起火。由于该车是在百事达购买,平时在百事达按时保养,事故后维修也在百事达,本人持鉴定结果找到百事达,百事达回复说厂家没有任何责任,而百事达只愿赔偿15万,百事达负责人还说是在帮我争取,是在帮我讨要说法???意思百事达好像也没有任何责任???这究竟是什么公司?29万一年多只赔15万??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什么?本人所说句句属实,特此爆料,请网友们评论!!!
烧毁汽车
消防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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