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步伐] 潼南“四举措”推进市级中心镇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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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瞬间 发表于 2015-3-31 11: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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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市级中心镇项目必须满足立项审批、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招投标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否则不予申报。
1 w+ h# x8 H9 a$ \) ]  c   二是严格项目初步审查。对市级中心镇申报项目,首先立足“561”工程要求,从群众最需要出发,充分考虑场镇功能完善,以此确定实施项目,并经县内初审通过后报市级评审。5 V8 l) K2 g! `0 \* j: ^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对市级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全部对应落实到经市级评审通过的项目上。项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通过财政评审,按程序拨付。: ^# y+ z& `7 U- N8 B9 M
   四是严格督查考核。对市级中心镇项目实施情况,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纳入城镇化工作内容,严格考核。截止3月25日,全县2015年3个市级中心镇建设项目已完成工程量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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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雨花石 发表于 2015-3-31 11: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潼南区势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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