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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5 10: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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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重庆
论坛是这样子处理:确实存在楼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删除的帖子,实在抱歉!(没有及时联系到楼主进行核实), 前日交委有工作人员致电论坛运营中心申请删除楼主的帖子,当时我们是拒绝的,因为删帖也有程序,在没有与发帖人沟通了解事实真相或同意删除的情况下,我们如若删除了,会激化楼主情绪和加深矛盾,而是建议交委工作人员尽快与楼主本人联系,澄清事实,争取理解,发帖人于昨日致电交委工作人员同意删帖,后交委联系我们,称楼主同意删除帖子,为消除部门不良影响,要求我们及时删除。本想此事已经得到圆满解决,为了不继续激化双方矛盾,我们在没有亲自联系发帖人核实的情况下删除了帖子,实在抱歉。但在帖子的删除操作中,我们给楼主进行了详细解释,并留下了我们的电话号码,若对处理结果存在异议可以找我们,同时也并不像大家所说的“被和谐”现在社会是开明、开放的、公平的、也是法制的,县委网信部门也是严厉要求我们依法办网、严肃办网的,不存在利益或权力的问题进行删帖,那样子是违法行为。 县委有关部门已经严肃要求我们“贯彻潼南县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专项通知,目的就是要求我们对删帖的行为进行规范化、制度化,值此我们也会强化删帖的管理流程,并于今日下午对外公布《潼南论坛删帖管理办法》用原则和制度的方式,接收社会监督,维护法制、公平的社会原则。对于曾经我们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做得对的、错的,都请大家给予理解和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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