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参与潼南“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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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无悔 发表于 2008-10-16 17: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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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潼南县委办公室  潼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举办潼南县首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

通     知

潼委办〔2008〕166号

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县直事业单位、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的精神,积极做好我县道德模范选树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2008年度潼南县首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今后每3年举办一次。现将活动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参与,圆满完成此项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

1、潼南县首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

2、潼南县首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3、潼南县首届“十大道德模范”预选推荐表




中共潼南县委办公室

潼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14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  道德模范  评选活动   通知      

  抄送:全体县级领导,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存档。   

  中共潼南县委办公室       2008年10月14日印   

                               (共印180份)




附件1:




潼南县首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的精神,积极做好我县道德模范选树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助推潼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目的

通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参与,在我县范围内评选出10名道德模范,进行广泛宣传,推动社会形成学习典型、关爱典型、崇尚典型、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三、活动步骤

(一)推荐阶段(2008年10月-2008年12月)

通过县文明办举办的“我参与、我推荐:身边好人”活动、《潼南报》开设的“学好人、做好人”专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推荐身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5个类别的道德模范。

1.被推荐人条件

被推荐人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其事迹令人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被推荐人不局限于本镇(乡)、本单位。

2.推荐人资格

为保证推荐活动的广泛性,能提供可查证的事迹材料、线索和联系方式,不分年龄、民族、性别、职业,人人均可参加推荐。可个人推荐,也可集体推荐。

3.推荐方式

推荐人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推荐“道德模范”。

(1)向潼南文明网推荐:在潼南文明网相关活动主页“身边好人”推荐评议区http://bbs.tn.cq.cn/index_198.html发帖推荐。推荐材料包括:时间、地点、事迹(除文字材料外,欢迎提供图片、视频资料)以及推荐人的姓名、单位及其他有效信息。发帖标题为“类别+镇/乡/单位+姓名+事迹简述”,每个道德模范及其事迹仅开一帖,所有相关材料以及评论都用跟贴方式进行。材料要求图片格式为jpg,不小于640×480像素,不超过100k;文字篇幅不限。音视频材料刻制光盘报送给县文明办,音频格式为wma,视频格式为wmv,时长一般不超过10分钟。

(2)向《潼南报》推荐:《潼南报》开设“道德模范”专栏并刊登活动启事,干部群众(读者)根据媒体启事要求进行推荐。

(3)向活动办公室推荐:推荐人可以用纸质材料形式和电话推荐形式推荐,要求推荐人及被推荐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被推荐人的所属类别、主要事迹简介清楚。活动办公室电话44551848;活动办公室地址为潼南县江北行政中心一楼(县文明办办公室)。

(二)评选阶段(2009年1月-2009年3月)

1.初选。活动办公室将对所有被推荐人选进行初选、采访核实,并将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在《潼南报》上作专题报道。

2、评选。广泛动员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对初选出来的道德模范进行投票表决。

3、审定。活动指导委员会根据评选投票的情况进行审定,最终确定“十大道德模范”奖和10个道德模范提名奖。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4月及以后)

1、颁奖。评选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将举办“潼南县首届十大道德模范”颁奖仪式,对选出的道德模范给予表彰,并推荐参加全国、全市的道德模范评选,对其推荐人颁发“伯乐奖”。

2、宣传学习。编印“潼南县首届‘十大道德模范’事迹册”,发出向“潼南县首届‘十大道德模范’”学习的通知,并在潼南新闻媒体上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共潼南县委,潼南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潼南县文明办、潼南县新闻中心。

(三)成立潼南县首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有关事项。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日常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各镇乡(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按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二)各镇乡(街道)、各单位在配合抓好全县首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部署,强化措施,做好本镇乡(街道)、本部门、本单位推荐工作,并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积极营造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潼南县首届“十大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的有关情况形成简报及时反馈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2:

潼南县首届“十大道德模范”指导委员会名单

主    任:孟德华 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主任

副 主 任:张  辉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文明委副主任

             龙永久 县人大副主任、县文明委副主任

             丁传述 县政府副县长、县文明委副主任

          郑祖元 县政协副主席、县文明委副主任

          彭通情 县文明办主任

成    员:刘昌荣 县委办常务副主任、新闻中心主任

          梁燕保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益健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长

          敬  进 县政法委副书记

          舒大平 县经委主任

          代重久 县财政局局长

          蒋进联 县建委主任

          刘良伟 县商贸委主任

          邓钲邻 县党工委书记

          孙中刚 县教委主任

          杜世培 县农办副主任

活动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由彭通情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新闻中心副主任赖宗碧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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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3
英雄无悔 发表于 2008-10-16 17:4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论坛的朋友多多推荐你知道的道德模范。大家广泛宣传,推动社会形成学习典型、关爱典型、崇尚典型、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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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哭泣的长江 发表于 2008-10-16 22: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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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无悔 发表于 2008-10-17 11: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我们论坛有没有这样的道德模范。有的话,大家就积极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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