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充至大足至泸州高速公路(重庆境)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和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拟对本项目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凡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均可进行投标。
0 Q9 p" C Y. t+ b/ V: W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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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起于
潼南县宝龙镇严寨村楠木湾与四川段相接,经宝龙和古溪之间的马房沟至龙形镇东侧的凤行湾,于龙形五岩村的洞塘坎两次下穿渝遂铁路,其后在BK24+800处跨越涪江,于田家的黑山沟处与渝遂高速形成枢纽互通,经泰安镇东侧上跨琼江,绕塘坝东侧、卧佛东侧、五桂西侧至大足区中敖镇东侧,在三驱的宴家坝与成渝复线相交设枢纽互通,然后绕三驱镇西侧,穿大足龙石和荣昌河包之间的月光村至荣昌正华东侧,在许溪方家坝处下穿成渝快铁,然后继续南下至许溪开源村与成渝高速相交形成枢纽互通转换,穿广顺和安富之间至清升镇西侧赵家院子到达清江镇梧桐寺终点与四川段相接, 全长139.112公里。 设计速度采用80Km/h,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修建,路基宽度24.5m,总投资估算为100.12亿元。全线共设置特大桥628米/1座、大中小桥11870米/59座,桥梁占路线长度的9%;设置长隧道2300米/2座,中隧道2440米/3座,隧道占路线长度的3.4%。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体交叉10处,其中3处枢纽互通。
' i$ l6 @% B+ Q ]- D- G招标范围及勘察设计周期安排表
序号 | 合同段 | 项目 | 合 同 段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 勘察设计周期
! A; h6 B" X9 |. ?/ h |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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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NDLSJ1 | 南充至大足至泸州高速公路(重庆境) |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K0+000~K76+000段有关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专项勘察、材料试验、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天桥、取弃土场、绿化、环境保护与景观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沿线附属设施(含养护、服务、房屋建筑等)与连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交安与机电、通信、收费、监控系统、隧道消防及通风照明、供配电的初步勘察设计、设计文件汇总、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与汇总及桥隧安全风险评估(如有)。本标段还应承担牵头标段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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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NDLSJ2 | 南充至大足至泸州高速公路(重庆境) |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K76+000至项目终点有关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专项勘察、材料试验、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天桥、取弃土场、绿化、环境保护与景观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沿线附属设施(含养护、服务、房屋建筑等)与连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交安与机电、通信、收费、监控系统、隧道消防及通风照明、供配电的初步勘察设计、设计文件汇总、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与汇总及桥隧安全风险评估(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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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k" ^/ ` s. x. w: V1 b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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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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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 绩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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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 | 项目 | 业绩要求 |
NDLSJ1 、NDLSJ2 | 南充至大足至泸州高速公路(重庆境)# P6 Q! J6 _3 s! c0 o; o1 @6 j* t
| a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3个及以上(含3个)且单个里程在50公里及以上(含50公里)的山岭重丘区高速公路初步(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且 b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2座及以上(含2座)的特长公路隧道初步(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且 c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2座及以上(含2座)的特大公路桥梁(单跨≥150米)初步(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且 d.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2个及以上(含2个)且单个项目里程在50公里及以上(含50公里)的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初步(或施工图)勘察设计。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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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每个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
3 t B; T8 L! z' Q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W: N; G) W, y2 r- w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需报名,开标时投标人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014 年4月 30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 投标交易信息网( http://www. cpcb.com.cn )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补遗等有关资料。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http://www. cpcb.com.cn )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的有关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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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每套 500 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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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请于2014年 5月4 日至 6日、2014年5月12日至13 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时至16:30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每套押金3500元,在本项目招标评标完成后3日内退还工可报告并返还押金。投标人在查阅时请注意保持工可报告的清洁与完好,若在退还时有污染或破损,招标人有权拒收并不予退还押金。
5 m- y) P5 y5 ^) b1 L( E! A8 M5.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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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6 月 5日 15:00( 北京时间 ) ,投标文件必须于 2014 年6月 5 日 14:00 至15:00( 北京时间 ) 递交至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 58 号)。
% W: r9 Q" C8 {2 r0 D* B$ C8 P/ G% y5.2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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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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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布的媒介
, v* `+ u5 v- y" P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投标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原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9 w7 x$ o" f5 | h( Z7. 联系方式
" }3 }0 z$ S1 H+ L! G" l P招标人: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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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20号
( Z0 |6 Q$ K8 k8 w* }邮 编: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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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喜锋、邸小勇
$ M+ C: l6 u9 T) w电 话:023-89138748、89183077
- L' v, a; B1 ~& c0 c传 真:023-89138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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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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