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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教委出台《201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点》,对幼儿园、义务教育中小学阶段及高校收费等进行重点监管。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严禁公办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同时,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在保教费外另行收取费用。
义务教育中小学阶段,严禁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坚决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等突出问题,清理公办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问题,纠正以家委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的做法。
高中阶段则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该负责人说,我市将规范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行为,禁止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代培生等名义招生并高收费。
针对普通高校,市教委将加强对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的监管。严禁超计划招生,提前缴纳学费作为录取考生的依据和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大力查处高校违规办班、滥发文凭及其乱收费行为,严禁无办学许可、高校联合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班、未经教育部批准异地举办学历教育、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并收费等行为。
除了治理乱收费行为外,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以及监督教育惠民资金的使用也是今年的治理重点。涉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资金、中职资助资金、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高校奖助学金等类别,并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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