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3-12-31 11: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陕西西安
患者于2013年12月22日凌晨5点过因孕40+1周腹痛3+小时入院(该产妇于2013年12月21日到我院门诊做孕检,医生根据检查情况建议住院,孕妇及家属拒绝住院并签字)。入院检查发现该孕妇胎心音163次/分,不规律,宫缩弱,10秒,间隔10多分钟,宫颈容受80%,宫口未开,立即做胎心监护,结果评分4分,当班医生考虑有胎儿宫内缺氧,立即给予吸氧,静脉用维生素c等纠正缺氧的同时,向孕妇与家属首次沟通,告知胎儿目前有缺氧,若纠正缺氧效果不好,应以剖宫产结束分娩。孕妇及家属不愿剖宫产,要求观察自然生产。医护人员给予密切观察及对症处理后再次胎心监护评分6分,胎心音在140—165次/分,孕妇对疼痛敏感,精神紧张。22日8点接班医生再次检查,宫口开大1cm,胎心150—164次/分,不规律,加上孕妇精神紧张,考虑胎儿宫内窘迫,上级医生查房后告知,阴道试产风险大,随时有可能发生胎儿死亡或新生儿窒息,建议剖宫产结束分娩相对安全,但孕妇与家属仍不愿剖宫产,并签字“明白情况,暂时不愿意剖宫产,要求继续观察试产”。期间一直持续吸氧,医生反复沟通,孕妇及家属认为是医生有意要剖宫产结束分娩,始终坚持观察试产。到2013年12月22日上午10:20左右,胎心音时快时慢,100~170次/分,强弱不等,宫口开大2cm,当班医生再次告知,目前胎儿宫内窘迫,长时间缺氧易发生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情况危急,继续阴道试产随时发生胎死宫内,剖宫产亦不能保证新生儿100%存活,有可能新生儿窒息抢救不成功或转上级医院救治,同时将手术的风险告知孕妇及其丈夫,孕妇丈夫打电话与家人商量后才于2013年12月 22日10:35签字同意手术。在完善相关术前准备的同时,于10:40左右实施剖宫产术,手术同时产、儿科医护人员到场做好新生儿抢救准备,术中发现羊水Ⅲ°粪染,糊状,脐带已腐朽,新生儿重度窒息,断脐后交台下立即抢救,并气管插管,吸出粘稠状胎粪样分泌物约5ml,给予加压给氧,5分钟后新生儿评分7~8分。儿科主任及时向家属告知新生儿在宫内缺氧时间长,出生时重度窒息,经抢救后情况有所好转,但未脱离危险,新生儿随时可发生死亡,建议转上级医院救治。在家属同意并签字后,由我院儿科医生、麻醉科医生及新生儿科护士三人同家属一起在患儿插管与持续给氧的情况下,将患儿转至重庆市儿童医院。结果家属称“新生儿于转院当晚死亡”。尸体已经火化。
产妇丈夫于2013年12月28日找医院要说法,认为是医生不负责任造成的,同时来了身份不明的十多人到医院,要求赔偿,并扬言要拉横幅,要砸医院。,上述情况属本人知道的情况,医患第三方协调办、卫生局都已确认家属的签字,我们作为一名潼南人不希望因为个别人的误传,损害潼南的形象。不管什么原因死人了就让医院赔吗。。。什么社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