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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四部门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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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5 09: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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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规定,对于强奸未成年人的成年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时,一般不适用缓刑。对于判处刑罚同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未成年人有关的工作、活动,禁止其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的场所,确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
     
发表于 2013-10-25 09: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我看不错噢 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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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5 17: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西藏那曲地区
[s: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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