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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获悉,我县启动2012年家电以旧换新、汽车惠农政策,4类家电和3类汽车可享受补贴,每台家电最高补贴可达390元,每辆汽车最高补贴可达3000元。此次补贴政策,有效期为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
据了解,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及在我市注册的法人单位,于政策实施期间内在我市交售废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可在购买新家电时享受财政补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凡我市有农业户口的农民,在规定时间到重庆市范围内的地产汽车惠农政策销售企业或备案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汽车产品,均可以按照规定申领财政补贴。 |
在补贴产品范围和标准上,家电产品包括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含打印机)四类,补贴标准为按购买新家电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冰箱180元/台,洗衣机150元/台,空调210元/台,电脑(含打印机)390元/台,(其中:电脑270元,打印机120元)。 | 在补贴的汽车种类和标准上,为本地汽车生产企业生产并纳入产品目录的1.6升及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总质量不超过7.5吨(含7.5吨)的轻型、微型载货车。补贴标准按购买汽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每辆车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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