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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3: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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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重庆
这首儿歌,我唱过,女儿也唱过,今天两岁外孙也在唱.
2011年9月27日下午三时许,在成都东站持票进站.
安检人员用探雷器在身上探来照去,还用手摸遍全身.
一把给两岁外孙削果果的小刀居然被搜了出来.
耍么自行处理,要么托运.
没有时间空间,托管行吗?
不行.
你安全重要,我物权也不容忽略,铁路不是为旅客服务的嘛.
僵持不下,请示长官
安检给我开了一张限携物保管单,双方签字划押,约定一月内领取,期满作无主物移交派出所处理.
我知道了,只有警察对无主物有处分权,铁老大都移交..
故联想此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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