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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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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1 13: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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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离婚
作者:潼南县永康小学 冯钦
         “我要离婚!”吃过晚饭,我麻起胆子,挺直腰杆,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对老婆说出了我憋了好几年都不敢说的话。“这是为什么呢?”老婆照例拧住了我的耳朵,皮笑肉不笑地问,这次跟我整了个全频道,我感觉比以往更疼了一些。我哆嗦着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早已写好的离婚诉状,“你有十大罪状呢!”
        第一、谋杀亲夫:
        这么多年来 ,你往家里买回了多少整件整件的早餐奶、酸奶、奶粉、奶制饼干等,每天早上让我吃鸡蛋、吃饼干、喝牛奶。还劝我多吃一点,说什么让我补补身子,我傻乎乎地大吃特吃,心里那个美哟! 直到去年我看报才知道,天啦,我吃的牛奶里面添加了“三什么氨”什么的,鸡蛋里是添加了什么“苏什么红”的,这真是杀人不见血,最毒妇人心啊,这难不是谋杀亲夫么?
        第二、返党返共:
        老公是共产党员,时刻牢记党的教诲,时刻以校为家,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多少个节接假日接到领导电话要我加班,这不,我出门时你总是百般阻挠,横加反对,还说什么风凉话,“老公在外面荒,娃儿在屋头长”。这不是阻止共产党的政令畅通吗?这难道不是打击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吗?反对我这样的优秀共产党员,难道不可说是返党返共吗?
        第三、藐视法律:
        我不是结识了个网友吗?我对她一见倾心,她对我一片真心,这不我们决定要见面,正式确定恋爱关系了么,你使用你惯用伎俩(一查、查手机;二掏、掏荷包;三看、看聊天记录)这不知道了么。于是乎你发泼耍横,要死要活,横加干涉。老公虽然是党校文凭,可也是学的法律专科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公民恋爱自由,你这不是破坏婚姻法,藐视国家法律么?
        第四、暴力虐待:
        我厉声痛诉,只听砰的一声,老婆口吐白沫,昏倒在地。
       “你别走!你别走!别把的的心儿带走”我大声地喊着:“老婆,你还没有答辩呢!”   
       我要离婚!

         .....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13: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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