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论坛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17886|回复: 4
收起左侧

[社会] 严查!这种行为,首次罚款200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1-2 10: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重庆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新传媒C 于 2021-11-2 10:56 编辑

     据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即日起,我市各区县将发动镇街、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建筑管理单位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开展全面排查。各区县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消防部门将严格查处占用堵塞“生命通道”违法行为,依法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1.jpg

     对城市道路已规范设置“生命通道”标识化管理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在集中整治行动期间依法提升处罚基准,处两百元罚款处罚;对拒绝驶离、妨碍通行的,予以强制拖移
2.jpg
     同一车辆一年内在规范设置“生命通道”标识化管理区域内违法两次及以上的,由消防救援部门依据《消防法》第六十条“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单位责令整改,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之规定,从重从严处罚并纳入消防信用管理。
     对小区内部和人行道上的违法行为,分别由消防救援、城市管理部门依据《消防法》《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实施对应处罚。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jpg

     对日常排查和联合执法中发现违法堵塞占用“生命通道”的车辆、人员、单位、小区,通过市级和地区电视、广播、报纸,以及部门官方微信微博、社区宣传、短信推送等平台进行集中曝光。同时,对公务车辆违法堵塞占用“生命通道”的,除依法处罚外,将抄告所属区县政府或所在单位,责成对驾驶人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发表于 2021-11-2 11:01:3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快来我们小区查,路都过不到了

点评

潼南到处乱停的车太多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2 11:0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 11: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xiao342710050 发表于 2021-11-2 11:01
快来我们小区查,路都过不到了

潼南到处乱停的车太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 14:20:0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这就是素质决定的,我发现我们小区乱停车的也都是那几辆车,讲规矩的始终讲规矩,不讲规矩的始终不讲规矩。

点评

就是应该给那些不遵守不道德的人一个教训,好好整顿一下提高社会整体素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2 14: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 14:21:5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西柏利亚狼 发表于 2021-11-02 14:20
这就是素质决定的,我发现我们小区乱停车的也都是那几辆车,讲规矩的始终讲规矩,不讲规矩的始终不讲规矩。

就是应该给那些不遵守不道德的人一个教训,好好整顿一下提高社会整体素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