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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5 21: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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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方面有关政策
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专门出台了《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71号)、《关于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意见》(渝办发[2009]72号)等相关文件来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问题,文件中规定:
1、加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在小额担保基金中设立1亿元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基金,大学生毕业3个月后(包括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5--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全额贴息政策,具体办法按《重庆市小额担保贷款办法》(渝就业办[2008]16号)文件执行。
2、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创业培训,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
3、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实行“一次办证,终身免费”的零收费政策,全部免除登记类、管理类收费。
二、关于特色种养殖方面问题
关于特色种养殖方面的工作,由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有关这方面的政策和信息,可以向县农业主管部门咨询(联系电话:023-44551258,02344551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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