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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两则与城管有关的新闻,再次将这一敏感的执法群体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一是武汉市公安局向城管部门派驻治安民警,公安局领导要求派驻民警依法履行公安职责,更好地维护城管人员执法秩序。二是四川南充市的城管执法人员在整治占道经营时,与店主发生抓扯,引起数千不明真相群众围观。
近年来,城管执
法过程中遭遇阻挠、抵触,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各地时有发生。足够的事实警示我们,“城管难题”已经到了必须正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在很多地方,“城管难题”一而再再而三引发的矛盾冲突,折射着一种基层危机,倘若这一问题迟迟不能破解,直接影响的是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乃至有可能动摇我们的执政根基。可以说,“城管难题”能否破解,很大程度上考验着我们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
群众对城管工作不满意,最直接的原因,往往是一些城管人员执法方式手段简单粗暴。一些城管人员自身素质不高,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让人们感到执法不公平,缺乏严肃性,甚至有被欺压侮辱之感。还有一些人自以为戴上了大檐帽,就拥有了无边权力,经常粗暴执法,随意侵害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自然引起群众反感。
另一方面,“城管难题”某种程度上也是缘于执法内容的不完全合理。现在城管对摆摊的商贩,多采取简单的取缔以及罚款、没收的办法。片面强调市容整洁,忽视底层民生,对市容违法堵多于疏,这样的城市管理思路,既不够人性化,也不符合群众利益需求,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当下的某些城市管理观念必须更新,以及时转变城管执法内容方面的弊病。
城管之所以成为难题,还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这一部门的执法依据存在制度性缺陷。从实践来看,城管部门的执法依据,来自于卫生、工商、交管等多个不同领域的法律和规章,国家对此至今未制订一部专门的法律规范,也没有进行统一的上级归口管理。本身法源不足的城管部门,借法执法,集中了多个部门的“棒子”,一味以处罚为能事,缺乏自身长远的建设性的工作定位和目标,长此以往,与执法对象产生矛盾、形成对立也就不奇怪了。各地设立的城管部门,究竟要去执什么样的法,怎样去执法,值得有关部门好好研究。
执法依据的欠缺,执法内容的不合理,再加上执法方式、执法人员素质存在的问题,让“城管难题”已经越来越严重。要正视破解“城管难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想办法加以解决,再也不能任其恶化下去了。(李 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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