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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6月14日08:25 重庆晚报
本报讯 用出租房屋收入形成小金库、把单位车辆随便赠送给别人……这些违规行为将行不通了。昨日,市财政局称,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将出台,政府部门买车买房将受到严格限制。
为配合“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市财政局与市监察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于去年对市级党政机关车辆和房屋进行了清理统计,基本掌握了市级党政机关车辆和房屋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针对车辆清理中发现的车辆购置“超编”、“超标”,部门之间苦乐不均现象,市财政局近期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的市级机关车辆管理办法。
初步思路是,对市级机关车辆实行分类管理;将市级行政单位公务车、业务车纳入编制管理,严禁无编制、超编制配置公务车、业务车。
针对房屋权属不清、利用房屋形成的收益管理混乱等问题,市财政局等部门将对市级机关办公业务用房进行统一确权,办理产权证,实现市级机关办公业务用房及土地权属集中统一管理。
市财政局称,今年单位申请资产购置经费,必须经财政资产管理部门签意见,才能安排经费预算,以避免资产的重复购置、部门之间苦乐不均、购置标准不一等现象。
经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资产使用、处置行为产生的收入,严格按政府非税收入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缴入财政实行统一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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